衣食住行是小伙伴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房价、购房也是一直牵动人心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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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想买房子的小伙伴注意啦!兰州市政府办公室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的实施意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这一意见的出台对个人买房、租房有什么影响呢?人力君来给大家划重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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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内新建公租房9万套

进一步加大公租房建设力度。通过在划拨土地上政府统建和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两种方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力争用5年时间,新建公共租赁住房9万套,使全市公共租赁住房保有量达到12万套,基本满足社会各类群体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需求。

同时,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将棚户区改造审批权限下放至区县,由区县确定改造范围、户数、征拆安置量、土地权属、拆迁时限等,审核改造投入,确定改造方案,引入有实力的企业实施改造。重点推进城关区雁滩片区、南砖瓦窑、红泥沟、南河新村、北园小区,七里河区老西客站片区,安宁区城中村,西固区全域,兰州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

出 租 住 房

同时,还将落实对租赁主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按照 15% 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 10 万元的,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对一般纳税人出租在实施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 5% 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的一般纳税人适用 6% 的增值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 的增值税征收率。

公积金支付房租

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逐步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3 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住所有权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可按规定提取夫妻双方一定额度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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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地产贷款

严格执行兰州市现行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切实落实价格备案、限购、限贷、限售等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工作,有效控制商品房销售价格的上涨幅度。因域施策、精准调控,根据市场运行情况,调整商业地产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现行的70% 调整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