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养犬管理工作,规范居民养犬行为,徐州市政府决定即日起至9月底,在市区范围内(铜山区、贾汪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集中整治,多个部门合作

通过集中整治,依法曝光不文明养犬行为,查处涉犬违法案件,收容流浪犬、无主犬,接种狂犬病疫苗,查处犬只非法交易窝点,具体实现“六个全面”的工作目标——

整治范围内,涉犬类举报、投诉全面下降;

流浪犬、无主犬全面收容

大型犬、烈性犬等危险犬全面外迁

狂犬病疫苗全面接种

犬只交易行为全面规范;

人民群众文明养犬、规范养犬自觉性全面提高。

在集中整治期间,各部门的分工不同——

·各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养犬专项整治工作,制订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整治行动各项职责,建立健全文明养犬长效管理制度,切实解决养犬管理难题。

·宣传部门(文明办)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营造文明养犬浓厚氛围,提高群众依法文明科学养犬意识。

·公安部门负责犬只登记,犬证办理,捕杀狂犬,收容流浪犬、无主犬;负责犬只留验所管理,处置犬只伤人、扰民等警情,查处涉犬、妨碍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实施犬只免疫、检疫,以及免疫证明和标识发放、免疫登记工作;负责犬只饲养场和无害化处理场所的条件审查及动物诊疗机构的审查许可;指导监督对病死犬、无主犬尸的无害化处理;查处违反犬只动物防疫法规的行为。

·城管部门负责查处占用道路、公共场地摆摊设点售犬和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人诊治的管理;负责狂犬病疫情监测及养犬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对从事犬类经营活动市场主体的登记管理,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犬类交易行为。

·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社区开展文明养犬和犬只免疫的宣传教育,制订并监督实施养犬公约,劝阻社区内涉犬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调解因养犬引起的纠纷等。

·住建部门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小区文明养犬和犬只免疫的宣传教育,劝阻小区内涉犬违法违规行为。

·教育部门负责做好教职工、在校学生及家长文明养犬的教育宣传工作,普及依法养犬遛犬、预防犬只伤害和狂犬病防治知识。

对流浪犬、无主犬予以收容

从5月中旬至8月底为整治清理阶段——

组织开展拉网式免疫工作,通过督促养犬市民主动携犬到免疫点或开展集中上门免疫等方式,做到狂犬病疫苗全面接种,并做好犬只免疫证明的发放工作。对符合养犬规定、已免疫、相关信息已录入系统的犬只发放犬牌

各地要建立联合巡查工作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流浪犬、无主犬予以收容;对发现的未免疫犬只,督促免疫接种;对违规饲养危险犬,及时进行教育劝导,责令限期自行处理,不予整改的从严查处。

对犬只扰民、伤人、违规遛犬、违反免疫要求、破坏市容环境等问题的举报、投诉,要迅速组织力量查处,特别是对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以及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等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范交易行为。认真组织对违反规定从事犬只养殖、交易经营的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对犬商店、犬诊疗机构(医院、诊所)等涉犬单位进行检查,规范犬只经营、诊疗活动。

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将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标语横幅、发放“致养犬市民的一封信”等形式,倡导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科学养犬,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主动监督、举报不文明养犬行为。

具体措施有:

做好市犬类留检所改扩建工作,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犬只收容、留置、检验、领养保障。

根据实际需要建设犬只留验所,同时根据“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总体要求,设置犬只免疫点和信息登记点,力求做到“一站式”服务。

建设全市养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供管理部门、基层组织和养犬市民使用。

各地组织在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及相关执法人员手机上安装管理APP,在免疫点、犬只留验所安装PC端管理信息系统,在养犬人手机上推广安装犬主APP,积极推行犬牌应用管理,切实提升犬只管理信息化水平。

徐报融媒记者 霍雷

编辑 七七 校对 吴庆德

责编 杨波 总监 马志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