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1月份在青岛万宝行宝马4S店交1万元预付款,定购了一辆宝马3系车,按照合同约定该车应在2月底3月初交车,可等了一个月迟迟未见动静,杨女士要求4S店退掉预付款,店方一直没有拿出令她满意的解决方案。青岛万宝行宝马4S店有关负责人张经理告诉记者,最初,因受疫情影响确实未能按照合同日期交车,后来双方就交车时间达成一致,如今客户购车意向发生变动,他们希望进一步沟通解决。

据杨女士介绍,1月5日,她在青岛万宝行宝马4S店相中一辆宝马3系车,并交1万元预付款,按照汽车销售合同约定,该车应于2月底三月初交车。但情况并没有很顺利。“一直到三月底4S店仍旧没有通知交车,期间我也询问过,销售称是因为疫情影响,才耽误了时间。”4S店的说法令杨女士感到牵强,她表示之前也曾去其他4S店咨询过都有现车,为什么只有万宝行4S店没有。

此外,据杨女士描述,当她向车店提出退掉预付款时,店方并未对此事做出积极的正面回应。

青岛万宝行宝马4S店销售主管张经理向记者介绍,因受疫情影响,车辆生产周期延长,他们针对此问题已及时向客户解释并沟通,4S店也尽快为客户配备车源,很快可以完成交车,双方已达成一致。“我们的销售顾问已经征得客户同意,并且现在车也已经为客户备好。”

另外,张经理告诉记者,因疫情影响耽误交车,4S店为让客户满意,愿意价格上给予一定优惠,但达成一致意见后客户改变主意,不想要该车,所以他们希望客户能够到店进行进一步沟通,尽快解决此事。如果客户依旧不想要此车,他们只能按照流程向上级汇报,等待后续处理结果。

针对此事,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马洪力律师认为:如若双方曾口头达成一致改变交车时间可视为合同变更,具有一定法律效力。不符合解除法定合同的条件,建议双方尽可能协商解决。记者丛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