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对一个女子拳脚相加的时候,就已经不配做男人了,何况这个人还是你的前妻。

4月17日,广东汕头,潮阳民政局门口一男子暴打女子视频引关注,视频中男子踢踹女子背部,女子倒在马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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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警方发布通报称系事主吴某珠与其丈夫陈某风,在民政局因办理离婚手续发生争吵,女方先打了男方一巴掌离开后,男方追出来殴打女方。

公安机关已立即出警处理,目前案件仍在调查中。

此行为是对女子人身安全的侵犯,社会道德和法律都不允许

《治安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则另当别论。

如此情况下,男子此行为是对法律的漠视,也是对社会道德底线的不尊重。

更何况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怎能让他人随意损害?

暴力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相反可能会让问题变得更加糟糕

不管事实真相如何,男人动手打人是极其不对的,这一点毫无疑问。

在现实生活中,有什么问题是不能好好坐下来解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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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是面对自己的前妻,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就算没有了往日的情分,今时的那份情义也应该在,即便从此之后桥归桥、路归路,也不能肆意伤害。

暴力、打人始终都不是解决任何问题的正确方法,经双方沟通不能够解决的问题,还有法律、法官,万不能打人。

而据民警通报,打人的原因仅仅是因为两人办离婚手续时出现的争吵。

也正因为男子行为,这件事情变得更加复杂,除了要解决原有问题,还要解决现有问题。

个人权益受到侵犯时,要善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女性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很多情况下在力量上和气势上都不如男子,但这不意味着在面对欺负和伤害时女性就要忍气吞声。

一方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要尽量保护好自己的安全,比如尽力护住重要部位,同时向周围路过的群众呼救,在短时间内赢得他们的帮助;另一方面,对于情节较严重者,女性也应该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这样的行为绝不能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