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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宁夏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最新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通报。

截至2020年4月17日24时,连续45天无新增确诊病例,无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全区累计报告确诊病例75例(含境外输入病例3例),已全部治愈出院。无疑似病例。

为了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工作,扩大核酸检测的覆盖面,满足社会各方和群众自愿核酸检测需求,经自治区疾病控制中心评估,研究确定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等3家医院作为第一批定点医院,面向社会提供核酸检测服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定点医院名单:

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自治区人民医院

二、核酸检测收费标准:

面向社会提供核酸检测收费标准,严格执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宁医保发〔2020〕24号),每人次收费标准为60元(不含核酸检测试剂费用)。核酸检测试剂费用按照医疗机构采购价格另行收费,不得加价。

三、其他事宜

(一)第一批定点医院要安排专人负责面向社会核酸检测工作,确保应检尽检,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二)按照三级综合医院都要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要求,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正在积极推进各医院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对具备检测能力的医院,经评估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第三方检验机构如具备检测能力,经评估后也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各医疗机构联系电话:

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 0951-2028442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0951-6743512

自治区人民医院 0951-5920109

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沈亚婷

(部分内容来源:宁夏广电新闻中心)

编辑:徐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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