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被控性侵养女”事件持续引发热议,女方李星星的代理律师、北京千千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孝权《圆心》表示,案件本源问题是李星星的角色定位问题,“我们不能要求性别暴力的被害人是‘完美受害人’,更何况是一个未成年的受害人。”

吕孝权近期将赴南京,向李星星的母亲了解案情。

《圆心》:什么时候接手的案件?

吕孝权:春节前后,有媒体与律所的郭建梅主任联络,把案件推荐给我们,希望能给李星星提供一些法律上的帮助。这个案件符合我们免费法律援助条件,比如它是未成年女性遭到性侵犯,双方之间具有特定的亲密关系,案件也具有特殊型和典型性,很有代理价值。

《圆心》:跟李星星之前的律师沟通过案件吗?

吕孝权:跟李翠萍律师没有联系过,疫情期间不便见面,电话里也说不清楚,还不如直接跟当事人去核实。这位律师的手续现在可能也是有效的,我跟郭建梅律师的手续也是有效的。

《律师法》规定,一个当事人最多只能聘请一到两名代理律师,但这个案子有多少律师参与都没有什么问题。假设将来进入刑事公诉程序,出庭律师只能是两个人,但外围也可以有一些律师,去提供技术支持。

《圆心》:对案件有什么安排?

吕孝权:我们要到南京跟李星星母亲做一些深入的对话,还原一下案件,让我们对全案的证据有一个更加清晰的判断,然后还会再做一些协调工作。

《圆心》:跟李星星母亲沟通过吗?

吕孝权:没有,因为李星星表达过,自己已经成年,所有工作应该跟她本人对接,她母亲不太了解情况,不想让母亲过多参与。

我们跟李星星沟通过这个问题,因为案件发生的3、4年时间内,李星星都没成年,而且涉及性侵的案件,每跟当事人接触一次,或多或少都会造成伤害。我本想直接跟星星的母亲沟通,尽可能减少对星星的二次伤害,但是李星星觉得自己对事件了解的更清楚,直接对接没问题。

《圆心》:李星星母亲在事件中是什么角色?

吕孝权:即使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发现,她母亲在这个案件过程中,对这个孩子的情感陪伴角色是缺位的,可能涉嫌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职责保护义务,但这都是另外的法律关系,跟女孩指控鲍某明性侵没有太多关联性,这是两个法律关系,必须有一个清醒认识。

《圆心》:跟烟台警方沟通过吗?

吕孝权:烟台警方已经确认收到我们的代理手续,并且通过电话做了初步沟通,鲍某明现在处于取保候审阶段,烟台警方表达了对案件的重视。

《圆心》:这个案件的难点在哪?

吕孝权:尽管鲍某明与李星星的“收养关系”不符合收养法的规定,但他俩是一种事实上的养父女或者监护关系,这个是成立的。

案件本源问题是李星星的角色定位问题,她是一个受害者,在整个侵犯过程中都是一个未成年人。我们不能要求性别暴力的被害人是‘完美受害人’,更何况是一个未成年的受害人。

《圆心》:鲍某明的身份会让案件的调查和起诉变得更难吗?

吕孝权:现在没有证据证明鲍某明利用自己的身份、地位和背景干扰办案。

就我们得到的消息,鲍某明的确加入了美国国籍,但对案件没有任何影响,他在中国领土上所犯的事,就应该接受中国法律的制裁。

《圆心》:你认为鲍某明与李星星之间是什么关系?

吕孝权:李星星在遭受侵犯的时候只有14周岁,哪怕有一些初步的线索和证据证明,这个孩子与鲍某明有一些比较暧昧、私密的聊天短信,但结合她的年龄、认知水平、身体状况等因素综合来看,你觉得她有能力表达自己真实的意愿吗?

《圆心》:你跟星星本人见过吗,她的状态怎么样?

吕孝权:受到疫情影响,我们主要通过线上的方式沟通。

李星星现在患有重度抑郁、重度焦虑和重度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身心受创严重,状况堪忧,亟需各方面的救助。

《圆心》:李星星的诉求是什么?

吕孝权:第一,追究鲍某明强奸罪的刑事法律责任,并且从严从重惩罚。第二,如果李星星有民事方面的赔偿诉求,也很正常。第三,李星星未来人生规划问题,她是不是有上学的这种需求,她是不是有接受教育和就业的需求?谁能给她这种帮助?这是一个很大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