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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虎讯 4月15日消息,昨日晚间,拉卡拉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提到,广州拉卡拉小贷在贷后管理方面,坚持文明合法合规催收,保障文明催收的原则落到实处,不存在部分媒体报道的违规催收情况,也不存在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金融虎了解,4月9日晚间,拉卡拉公告称,拟使用自有资金19.09亿元收购公司关联方西藏考拉金科持有的广州众赢维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此外,拟使用自有资金2.07亿元收购公司关联方西藏考拉科技、孙陶然、联投企慧和公司非关联方西藏纳顺合计持有的深圳众赢维融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次日,深交所向拉卡拉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公司在上市不到1年内即重新收购剥离的公司的原因,以及本次收购筹划的过程,包括但不限于首次筹划时间、内部决策及与交易对手方沟通进程等;说明本次收购是否存在监管套利,是否有损上市公司利益。

针对为何重新收购此前已经剥离的关联公司的原因,拉卡拉回复称,2016年下半年剥离增值金融业务时,公司正处于第三方支付业务高速发展的关键时期。2014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商户规模从117万户增长到273万户,交易规模从2,240亿元增长到9,039亿元,并且公司自2015年起扭亏为盈。同期,第三方支付市场也在高速发展,特别是移动支付的兴起,使智能 POS、mPOS、扫码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的推广出现了黄金窗口期,公司需要聚焦第三方支付主业,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及市场占有率,巩固优势地位。因此,公司为了聚焦第三方支付业务、提高运营效率和降低风险,于2016年第四季度完成了增值金融业务剥离。

增值金融业务剥离后,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持续高速发展,商户规模从2016年末的404万增长到2019年末的逾2,200万,交易金额和收入大幅增长,利润水平不断提高。因此,从增值金融业务剥离后上市公司的发展情况,充分说明了公司剥离时点的规划取得实效,达到预期发展目标。而广州拉卡拉小贷和深圳众赢也在各自专业团队的带领下,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2017年至2019年每年净利润均超过2亿元。

拉卡拉表示,广州众赢和深圳众赢从公司剥离后,通过多年经营,在金融科技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经验及金融科技研发及服务能力。本次收购,将极大提升公司金融科技能力,充分发挥金融科技与支付科技、电商科技、信息科技的业务协同作用,为中小微商户经营全面赋能。公司前次业务剥离和本次资产收购相隔近四年,是基于各次交易时点的市场环境和公司自身发展情况所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公司持续做大做强,具有商业合理性,符合正常的商业逻辑。公司关于前次业务剥离和本次资产收购交易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误导性陈述。

针对收购是否存在监管套利,是否有损上市公司利益。拉卡拉表示,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于 2016 年从公司剥离时,其定价以净资产作为定价依据。本次交易同样采用净资产定价方式收购,相对于剥离时广州众赢、深圳众赢的对价增加值为161,374.13 万元,由两部分组成:(1)股东对标的公司实收资本持续投入 119,303.92 万元;(2)历年累计净利润(已扣除分红)增加净资产 42,070.21 万元,未增加公司商誉,未损害公司利益,进一步增厚公司利润。

拉卡拉认为,本次交易将在短时间内极大提升公司金融科技运营能力,换来金融科技快速发展的时间及空间,避免重复投入。充分发挥金融科技与支付科技、电商科技、信息科技的业务协同作用,更好地为中小微商户提供综合性经营服务。标的公司的用户成为上市公司板块的用户,成长性会更好。因此,本次收购有利于上市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会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实现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协同发展、共赢。本次交易有助于减少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由于之前的渊源,标的公司与公司之间企业文化非常契合,团队沟通效率高,本次交易之后的整合难度小,整合风险低。公司拟通过收购广州众赢和深圳众赢的方式,增强金融科技服务和信息科技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小微实体商户提供经营和融资支持。支持实体商户应对疫情,助力中小微商户复工复产。

关于深圳众赢2019年净利率达60.9%,其净利率高企的原因及合理性。拉卡拉表示, 深圳众赢前期主要为关联方小贷业务提供服务,积累了大量金融科技实战经验、服务能力,近年来开始不断向金融机构拓展业务范围,截止2019年底,已与近30家持牌金融机构达成合作。深圳众赢主要从事风控输出类软件技术服务,技术能力主要体现在通过长期运营经验积累逐步搭建的风控模型,因此其业务模式决定了在取得服务收入时不发生直接成本。深圳众赢历史上作为考拉金科旗下的软件技术服务板块,主要为广州拉卡拉小贷等关联公司提供服务,积累了大量金融科技实战经验、服务能力。近年来开始不断向金融机构对外输出。报告期内,深圳众赢主要提供金融科技输出方面的软件服务,收入构成以来自关联方的收入为主,但占比呈下降趋势。深圳众赢的销售净利率与同行业公司相比较高具备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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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告显示,广州众赢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广州拉卡拉小贷开展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主要产品包括“易分期”、“商户贷”、“小微抵押贷款”等。针对广州众赢是否具备开展小贷业务的必要资质,近两年一期主要收入及成本构成,前述小贷产品的业务模式,开展业务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否存在向第三方贷款平台导流的情形,各产品利率情况及经营的合规性等问题。

拉卡拉表示,广州众赢旗下的广州拉卡拉网络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拉卡拉小贷”)于2016年5月10日分别获得《广州市金融局关于同意广州拉卡拉网络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穗金融[2016]48 号)和《越秀区金融局关于同意广州拉卡拉网络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通知》(越金融[2016]66 号)),因此,广州拉卡拉小贷是经广州市金融局和越秀区金融局批复设立,具备开展小贷业务资质的地方金融机构。由于广州众赢主要通过广州拉卡拉小贷开展互联网小贷业务,目前信息技术服务费、科技金融支出以及资金成本分别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信息技术服务费、科技金融支出以及资金成本是其开展互联网小贷业务的必备支出。

目前,广州拉卡拉小贷的主要产品包括“易分期”、“商户贷”和“小微抵押贷款”。“易分期”是拉卡拉小贷向小微商户或优质个人客户提供的分期类信用贷款产品(根据对小微商户经营状况和能力的评估,当无法满足小微商户的界定标准时,用易分期的授信规则进行授信,产品授信额度为 1,000 元~5 万元,区别于“商户贷”)。“商户贷”是广州拉卡拉小贷向优质小微商户提供的分期类信用贷款产品(区别于“易分期”,产品授信额度为 5 万~30 万元)。“小微抵押贷款”是广州拉卡拉小贷为了满足优质小微商户大额资金需求,增加不动产为增信手段推出的抵押贷款类信贷产品。

拉卡拉强调,广州拉卡拉小贷开展业务所需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股东投入的资本金、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等自有资金和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广州拉卡拉小贷不存在向第三方贷款平台导流的情形。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未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

针对2019年11月媒体存在对“易分期”产品存在违规催收的质疑,是否存在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行为。拉卡拉在回复中称,广州拉卡拉小贷在贷后管理方面,坚持文明合法合规催收,保障文明催收的原则落到实处,不存在部分媒体报道的违规催收情况,也不存在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行为。广州拉卡拉小贷建立了健全的贷后催收内控管理制度和标准化流程,包括业务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管理及投诉处理等制度。有效进行债务催收过程管理和债务催收行为管理。

关于授权考拉科技及其关联公司使用“拉卡拉”字号及商标一事,拉卡拉提到,考拉科技旗下的小额贷款公司,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从事小额贷款业务,在业务经营、贷后管理、数据安全等方面都较为规范,在贷后管理方面,考拉科技制定了严格的贷后催收制度,并依法执行,对公司的声誉及未来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考拉金科控制的北京拉卡拉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北京拉卡拉小贷”)及重庆市拉卡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重庆拉卡拉小贷”)曾从事小额贷款业务,投资完成后,将与广州拉卡拉小贷构成同业竞争。拉卡拉表示,北京拉卡拉、重庆拉卡拉已经停止新增贷款业务,待现有存量业务逐步清理后,在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办理停业、注销手续。同时,与第三方沟通转让事宜。考拉金科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一年内,向监管部门提出北京拉卡拉、重庆拉卡拉停止经营小贷业务及/或公司注销的申请,或将北京拉卡拉、重庆拉卡拉转让给第三方。经核实,联想控股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孙陶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联想控股控制的其他企业中,从事融资担保及小贷业务的企业情况如下:通过控股子公司联想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控股深圳市诚正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正奇金融全资控股安徽创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武汉市国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合肥市国正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公司目前有全资子公司广州拉卡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本次收购的标的公司广州众赢的子公司广州拉卡拉小贷开展互联网小贷业务。

因此,联想控股控制的公司经营的小贷业务与广州拉卡拉小贷业务之间划分清晰,联想控股控制的公司经营的融资担保业务与公司经营的融资担保业务之间划分清晰。联想控股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联想控股在公司董事会派驻一名董事。联想控股为投资集团,联想控股作为战略投资者其并不参与公司的日常运营或管理。联想控股在公司实际经营中不能决定或实质影响公司的经营方针及重大决策。因此,本次收购完成后,联想控股控制的公司经营的以上小贷业务、融资担保业务的经营不会对广州拉卡拉小贷、拉卡拉普惠融资担保公司的业务经营造成同业竞争,不会对公司造成利益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