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女性要55岁退休,50岁至55岁继续工作,该工作单位应不应该给她交社保?我看这个问题大家讨论非常热烈,各有各的观点,但不管什么观点,按照法律法规来办理,来讨论,才是比较正确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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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退休的年龄规定,女职工是50岁办理退休,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是55岁办理退休。如果以前是属于灵活就业人员,一直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来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但是到了50周岁以后,进入了用人单位工作,无论自己的养老保险缴费是否达到了15年,但是由于以前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需要55周岁才能办理退休,所以这种情况如果是50岁由灵活就业人员变成了女职工,但是又无法按照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来办理退休,用人单位明知这种情况还要聘用的,说明用人单位是知道这个女职工的具体情况的,已经做好了为其继续缴纳社保的准备,否则也不会聘用这个年龄段的女职工。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依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由灵活就业人员转换成了女职工,无论养老保险是否缴满15年,但是由于没有达到女职工办理退休的条件,所以是无法依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所以只要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其在50岁到55岁之间缴纳社会保险。其实这方面的政策把握不在社保局,政策上是完全没有障碍的,只要用人单位办理缴费增员,社保缴费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我们单位以前这方面的例子也是很多的。现在很多工厂也面临这方面的问题,很多女职工在来到单位工作时,由于年龄比较大,到了50周岁时因为缴费年限不足15年,公司也是继续为他们缴纳养老保险,社保局也从来没有说过交不进去的话,也不存在交不进去的问题,关键还是取决单位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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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你因为50岁了才进单位工作,不管你的养老保险是否缴满15年,在进入单位时,首先要求条件就是用人单位必须为你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如果单位不同意继续为你缴纳社保,可以采取变通的方式来处理,将社保、医保的缴费金额折算到工资里面,然后由自己去继续缴费,这是一种方式;第二种方式,就是由单位办理缴费增员,由单位继续缴费,直到缴费55岁办理退休时,单位再终止缴费。

综上所述,50岁左右的灵活就业人员,不管在灵活就业时养老保险是否缴满15年,只要还没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都应当为其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单位认为无法缴纳的,可以将社保费用折算到工资中,由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继续缴纳,直到达到55周岁办理退休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