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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这两家房地产公司的不动产权证被作废!

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官网

看到两则这样的公告

关于作废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太原万科长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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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证会被作废?

具体原因有哪些呢?

依据国土资源部颁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的规定,可以由单方申请注销登记。

依据国土资源部颁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权利灭失等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收回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将收回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予以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或者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公告作废。”因此,注销行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1、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需要什么流程

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注销等,主要是实行“依申请办理”原则。流程一般为当事人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后进行查验,一旦房屋灭失属实,予以注销,如果不动产权属证书确实无法回收,可公告作废。但作废前提仍是查验房屋灭失情况。

如此批量注销房屋产权证经不起推敲。如果认为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就可以生效则理解有误,征收决定出来后,当事人可在60天内行政复议,6个月内行政诉讼。在这期间,征收决定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并非立刻生效。

2、“不动产权利灭失等情形”指的是什么?

不动产权利灭失是指不动产已经没了,比如由于爆炸、地震、拆除等原因房屋不复存在等。确实无法收回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或者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公告作废。此处的“确实无法收回”是指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或者当事人隐匿等原因,造成的无法回收。

3、注销此证与拆迁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对于未被拆迁的户主而言,房屋仍存在,房屋上的权利仍存在,此时单方面公告宣布剥夺其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对其私有财产权益的侵犯。

不动产权注销意味着房屋所有权人丧失了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从物权理论来看,在无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就构成了对土地所有权人(即国家)行使所有权的妨碍,武汉市政府完全可以排除妨碍为由要求拆除房屋。

国土资源局说注销的原因不是拆迁是征收,但拆迁恰恰是征收制度的一部分,两者并不矛盾,因此不可以割裂开来。

太原丰沃悦湖城

土地冻结、一房多卖问题

有了官方回答!

小编今天在网上看到这样一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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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查看了该楼盘相关讯息其中,在人民网领导留言版里发现了该楼盘的2个相关问题。

预售证问题

Q:

丰沃悦湖城12号楼预售证问题,原先开发商告知19年6月12号楼可以拿到预售证办理落户手续,但是到7.8月仍未收到通知,据其他业主了解到丰沃房地产涉及财务纠纷,资产被冻结,其中12号楼做了抵押,无法办理预售证。

A:

太原市晋源区委办公室

经了解,丰沃悦湖城12号楼因与中铁十二局存在财务纠纷,所属地块土地证暂时冻结,不存在12号楼被抵押。目前相关案件法院正在审理,预计2020年底前给出判决结果,方能正常办理预售证。同时,丰沃公司也在与中铁十二局积极沟通,尽快结束纠纷,早日办理12号楼预售证。

顶账房

Q:

购买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南阜村丰沃悦湖城签全款房屋认购协议书并且承诺是大红本房。2018年经多方打听,才知道3号楼西单元全部是顶账房,而且是一房多卖,想了解并解决此事。

A:

太原市晋源区委办公室

经了解,金胜镇南阜村现任村委已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村委将根据实际摸底情况,制定解决方案,尽快处理丰沃悦湖城3号楼相关问题。

有住在这个小区

或者买了这个楼盘的人

来说说这是啥情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