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个别学校和幼儿园在未开学开课情况下预收学费(保教费)、住宿费问题,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学校收费管理工作。

一、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各地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学复课,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

二、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减免学费、住宿费,或发放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加大对患病和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

四、学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违规乱收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教育收费管理权限和属地化管理原则,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

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来源:教育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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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嘉峪关市初三年级,高一、高二年级学生顺利开学复课。

上午7点,各学校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以及市教育局驻点干部早早来到各学校门口,迎接和引导学生入校。在各学校门口,同学们戴着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排队依次测量体温进入校园。在各教室门口,班主任老师手持测温枪,再次测量体温后,组织学生有序进入教室。

同学们有序进入校园

各学校通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播放视频资料、主题班会、一日常规演练等多种方式开展“开学第一课”教学,向同学们讲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强调疫情期间需要注意的事项、讲述抗击疫情一线的感人故事……引导同学们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良好的心态,迎接新学期的学习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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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第一课

课间操

由市教育局领导和机关干部组成的12个包干工作组,全天全覆盖下沉到各中学、职教中心蹲点指导。局主要领导不打招呼、不定路线,对各学校开学工作进行了明查暗访。市公安局安排警力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和交通秩序维护,市疾控中心为每个学校配备1名疾控专业人员进行联系指导,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支队对各学校消防安全、食堂管理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多部门联合发力,配合、协助、指导各学校开展工作,为同学们开学复课保驾护航。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晓伟在师范附校指导检查

为确保开学复课工作的平稳顺利进行,从4月3日开始,市教育局还会同市疾控中心、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开展联合检查,指导督促各学校严格落实各项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为顺利开学复课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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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五部门在实验中学检查工作

来源:嘉峪关教育

撰稿:王晖
校对:仲应华
审核:魏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