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养老金,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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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3、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案情回顾:

1996年3月,当时年仅31岁的缪女士,非常庆幸自己来到A公司上班。

加入这家公司后,她勤勤恳恳、任劳任怨。

可是,岁月是把杀猪刀,刀刀催人老!

一晃,便到了2016年7月,这一年,她年满50周岁。

但是,她在A公司办理退休手续时,却发现自己退休后,不能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

原来,A公司2004年4月才开始为她交社保,她的社保并没有交满15年!

所以,她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

随后,缪女士便向法院起诉。

但是,最终败诉!

信息来源:(2017)苏02民终1442号

案例延伸:

我们看完上述《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后,不难发现:我们想要获得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资格,只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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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女有别,岗位有别,职业有别。(上次在一篇文章中,小编有给大家详细分享,在此就不赘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智慧化险

,不是“连续”!网上有一些类似“社保断缴,等于白交”的言论,是假的!所以,我们只要确保退休前,总共交满15年,就可以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在此,小编并不是让大家,交满社保中的基本养老保险15年后就不交了!其实,我们社保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所交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等,在咱们退休养老的时候,可以领取的基本养老保险金越多。

上述案例中:

在1996年3月到2004年4月这期间,当缪女士发现A公司没有给自己缴纳社保的时候,她应该及时向社保局举报或者投诉。由于她没有及时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丧失了这种权利。正如一句谚语: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大致可以理解为:你自己都不在乎,别人还会替你打抱不平吗?)

与此同时,A公司在缪女士50周岁的时候,替缪女士办理了退休手续,也符合《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最终缪女士主张的经济补偿金也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小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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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及时发现。大家平时应该关注一下自己社保的缴纳情况,尤其15年内临近退休的人员(也就是35周岁以后的朋友)。大家可以在当地的社保局官网注册自己的账户,然后随时查询。这样便于大家及时了解自己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的缴纳情况,比如: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累计缴纳月数、连续缴纳月数是多少等。

据小编了解,目前有些公司只是帮员工购买了社保当中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没有帮员工购买花费相对较高的基本养老保险!所以,我们还是非常有必要去了解实际情况的!

其次,及时维权。在生活中,倘若发现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大家应该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权利的主张是有时效性的,法律上称之为“诉讼时效”或“除斥期间”。这意味着,如果在一定的时间段内,你没有主张自己的权利,这种权利便不再受法律保护。

集思广益:

缪女士的基本养老保险,没有交满15年,她应该怎么弥补呢?

她是按照《社会保险法》当中的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继续缴费,还是转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呢?

如果继续缴费,那意味着:缪女士将来三年多,不仅没有养老金收入,而且还得连续交3年多的基本养老保险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