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养女”案持续发酵。近日,南风窗一则报道,更是披露了大量惊人的细节。

这其中,被踹裂的白色床单、鲍某赤裸上身专注解胶带的照片、受害者腕上的累累伤痕,都在传达着这个少女曾经噩梦般的经历,也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该事件曝光后,杰瑞股份和中兴通讯相继公告称:已解除了劳动合同,鲍某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西南政法大学商学院也于4月10日下午声明:已解除鲍某兼职研究员的聘任。

然而,对于少女李星星(化名)的惨痛遭际,当事人鲍某却一概否认。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他坚称少女说法纯属捏造,声明“会证明我的清白,我也会追究她的诬告陷害诽谤的责任”。

据新京报报道,经公安机关调查,涉事女生所述与事实存在一定出入,目前正在做进一步了解。烟台警方称:已组成工作专班,全面调查“高管涉嫌性侵养女”案。

少女李星星的自白是否属实?真相究竟如何?目前仍有多个疑团待解。

01

律师:鲍毓明与当事人收养关系不成立

据澎湃新闻报道,女孩李星星自称从2016年起被“养父”鲍某某长期控制在山东烟台某公寓里,遭多次性侵。第一次性侵发生时李星星刚满14周岁。

据李星星称,鲍某某首次对她性侵后,将她带到了北京的居所,看着她不让她出门,并给她播放成人不雅视频,指责她“别人都要做这种事情,就她不知道”等。

直到2019年4月,在一次遭性侵并被殴打后,她选择报警。

烟台警方2019年10月作出的立案告知书显示,李星星被强奸一案,警方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立案侦查。

然而,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2015年11月,李星星(化名,2001年出生)被鲍毓明(1972年生,未婚)从老家带去北京生活。我国《收养法》对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作出特殊规定: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律师表示,鲍毓明与李星星不满足法律要求的年龄差,收养关系不成立,因此不应称其为养父。

另一方面,1996年起从事律师工作,先后在京津地区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在多家企业担任资深法律顾问的鲍毓明,在4月9日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自己不会触犯法律底线,“我和她从来没有以‘养父女’的关系相处”。李星星多次报警称被鲍毓明自称性侵长达三年,“他那时候就说我是他女儿,只能跟着他。”

去年6月,鲍毓明曾在烟台芝罘警方促使下,给受害者写了一封保证书称:“给我现在的女儿,和未来的妻子。”

02

鲍毓明回应性侵养女:事情说起来很长,

她“恩将仇报”

一名知情人士说,“情况完全并非视频中所说,涉案高管与李星星双方各执一词。”

据澎湃新闻报道,鲍毓明回应表示对养女百般疼爱,要星星不给月亮,她恩将仇报。鲍毓明回应,对方的说法纯属捏造,“第一会证明我的清白,我也会追究她的诬告陷害诽谤的责任”。

另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在被问及和李星星是否发生性关系时,鲍毓明表示这涉及隐私不方便透露。不过,他表示,自己不会触犯法律底线。

鲍毓明还表示:“事情并不是像她(李星星)说的那样,事情说起来话长,但我和她(李星星)从来没有以‘养父女’的关系相处。公安机关也查过,知道我是清白的。”

不过,据时代周报报道,今天下午烟台市芝罘区网信中心一名相关负责人的介绍,芝罘区公安分局已立案调查,正对案情进行核实。上述“清白”的说法,尚需得到调查结果佐证。

对于鲍某某的回应,受害女孩称警方已提取DNA等物证。

杰瑞集团另一位高管对中国经营报表示:“事发已经很长时间了,公安机关也多次调查,但目前还没有结论,我们也希望公安机关尽快给个结论。”

03

鲍毓明养女再次发声:

他不敢承认,希望警察叔叔公正处理

在律师称收养关系不成立、鲍毓明回应性侵养女后,4月10日晚李星星(化名)再次发声。 当事女孩 李星星 说: 她不认同鲍某某没有性侵她的言论。 她表示,“希望警察叔叔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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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涉嫌性侵养女”案追踪:警方凌晨再次通报,律师称收养关系不成立

她说 自2015年12月31日遭到第一次伤害后,就被养父鲍某明长期控制在山东烟台世茂海湾1号某公寓内,遭多次性侵。

对外鲍某明和她以父女关系相称,实际上这个所谓的养父却长期对她进行人身控制、精神控制,逼她观看各种恋童癖视频,并不断给星星洗脑“别人都做这种事情,只是你不知道”“如果你不接受,就说明你有问题”,为了让星星(该视频中化名兰儿)接受这样的事情,甚至威胁她“如果你不这样做,我就会去找其他小孩,到时候他们遭到伤害就是你的错”,以及让她对外必须说他的好,如果对外说他的不好,他就会去报复那个人等等。

03

烟台警方:组成工作专班,

全面调查“高管涉嫌性侵养女”案

据《南风窗》杂志报道称,自2015年底,在鲍毓明首次性侵时年刚满14岁的养女李星星(化名)之后,四年来,李星星曾多次向公安机关报案强奸但皆未果,期间李星星更是因被鲍毓明精神和肉体控制痛不欲生而数次自杀。

直到2019年10月,在山东一位李姓律师的帮助下,辗转多个部门向当地检察院信访部门提交证据后才终于获得了立案侦查,但半年过去了,该案件却如石投深潭没有了下文。

2020年2月29日,李星星就此案到其住所地南京寻求南京警方帮助。4月9日晚间,一段南京警方与烟台警方就该性侵事件的对话录音在网上曝光。

当南京警方问询称:“这个案子是在进行当中,还是已经结案了?”

烟台给出的答复是:“有的案子是没法结的,事实查不清,没法结”

而南京警方则表示:“这个案子有被害人、嫌疑人,怎么叫事实查不清呢?事实查不清,你们应该有结案告知书!”

4月9日晚,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官方微博发布《案情通报》: 我局将严格依法办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

4月11日凌晨,烟台市公安局发布通报:关于一女子控告鲍某某性侵一案,我局已组成工作专班,并商请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对前期芝罘公安分局侦办的案件事实及公众关注的相关问题正在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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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鲍某履历丰富,知情人称“大面积造假可能性不大”

《法人》杂志2018年的报道称,鲍毓明系材料专业出身,后出国留学,一次性通过美国难度较高的加州律师资格考试,“并最终成为凤毛麟角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又从外企回到民企,是资深的法务人士。

根据中兴通讯2019年年度报告,鲍毓明先后获得天津大学工学学士学位、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美国桥港大学计算机硕士学位,具有中国律师资格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资格。另据鲍毓明个人网站,也有类似描述。

对其履历问题,据《财经》杂志报道:一位与其有过接触的业内知情人士表示,中兴集团公司及上市公司在聘用高管时,一般会有正常的程序审查履历,“履历大面积造假的可能性不大,但可能存在表述上的问题”。

这位知情人士与鲍毓明曾有工作接触,他表示对鲍毓明的私人事项并不清楚,但据其了解鲍毓明的专业能力不错,在中美法律与合规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在工作场合给人的印象也彬彬有礼。

这名知情人士称:鲍毓明在法律界的评价不错,是少有能对抗美国滥用长臂管辖权制裁中国企业的中国法律人士。2016年美国商务部工业安全局将杰瑞股份及子公司杰瑞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加入实体名单,对公司实施出口管制措施。

2019年8月,美国商务部工业安全局将杰瑞移出管制“黑名单”,这得益于鲍毓明法律团队的努力,“这在中美领域是比较成功的商事案例,中国能对抗美国制裁的专业法律人士不多,中兴应该也是比较看重鲍毓明这方面的专业能力。”

据《财经》杂志报道,消息人士表示:除了独董这个身份,鲍毓明同时还担任中兴通讯董事会出口合规委员会召集人兼委员。该委员会是中兴通讯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属于董事会管辖的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管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法律合规事宜。

上述消息人士称:有相关工作经验,应是中兴通讯聘任鲍毓明作为独董和合规委员会召集人的核心原因。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中兴通讯各项业务重回正轨,全公司上下士气不错,正期望抓住5G机遇大展身手,但突然因鲍毓明个人行为再次与负面新闻联系在一起,的确有些“点儿背”。

05

曾撰文称中国对幼女性侵打击不足

鲍毓明曾在2013年7月,于博客上撰写了一篇《从“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护的差距》。

他在文中称:“中国刑法对‘奸淫幼女罪’有专门定义,特指‘行为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幼女是否自愿。但相关司法解释又规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个司法解释再加上同时存在量刑较轻的‘嫖宿幼女罪’,使得对幼女实施性侵害的定罪和量刑产生了很大空间和变数。”

值得注意的是,其养女表示,被鲍毓明性侵时正好14岁。

鲍毓明称,反观国外相关立法,只设定“强奸幼女”的概念,除了极个别的情况,只要是和幼女发生性行为,无论嫌犯是否知道其真实年龄,无论是否取得对方同意,无论是否涉及金钱交易,均认定为强奸罪。其原因是,幼女在这个年龄阶段缺乏对性行为性质和后果的理解,没有表示同意的民事行为能力。

最后,鲍毓明总结称:“在参考了其他国家一些成功做法后,可以认识到我国目前对幼女性侵害的打击确实存在不足。在此,呼吁有关部门重视这个差距,尽快采取有效可行的立法和司法举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尽量避免给有特权的人物以可乘之机。”

不过中国法律已经取消了鲍毓明文中提到的“嫖宿幼女罪”。

2015年8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嫖宿幼女罪”在表决稿中被删除,从此嫖宿幼女视同奸淫幼女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