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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形势向好,

有些人却开始放纵自己,

全市酒驾发生率开始回升。

短短2、3月份之内,

两起酒驾交通事故已导致4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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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1时30分

2020年2月27日1时30分许,黄洋坤醉酒后(206.99mg/ml)无证驾驶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的闽E3856Q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后载林基锋)沿原省道西港线从石码镇方向往东园镇方向行驶至海澄镇东环红绿灯十字路口,未按信号灯指示直行通过红绿灯十字路口后碰撞到路右侧花台,造成黄洋坤、林基锋2人当场死亡及车辆局部受损的交通事故。

3月14日1时25分

2020年3月14日1时25分许,陈专于醉酒状态(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8.47mg/100ml)驾驶闽E6216B号小型普通客车,沿东山县南砂线自南向北行驶至南埔路段时,与谢木龙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车上乘坐林美兰)发生碰撞,造成谢木龙、林美兰当场死亡及两车车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陈专弃车逃逸,经过东山县公安局全力侦查,于早上八时许抓获归案。

生命可贵,

谨记喝酒不开车。

惩处打击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交警的一项重点及常态工作,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漳州交警严查酒驾,绝不姑息!

漳州交警提醒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是每位驾驶员都应该严格遵守的底线和准则,而命运的方向盘从来都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是每一位驾驶员的责任,细节关乎生命,意识关乎生命,所以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应体现在每时每刻,不要心存侥幸碰红线!

来源:漳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