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3省,宣布开学时间↓↓↓

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第四十一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峰通报了全省开学复课相关情况。

(一)全省高三、初三统一于4月13日开学。

(二)中学其他年级、小学四-六年级于4月20日以后开学,小学一-三年级于4月26日以后开学,幼儿园于5月6日后看情况开学。这些学段的具体时间,由各设区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公布。

(三)高等学校按4月下旬开学做好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按时返校的师生,允许延期返校。目前仍在境外的外国学生和外籍教师暂不返校。

(五)各类校外培训机构须经有关部门核验防疫条件合格后,方可恢复线下培训;其中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不得早于当地中小学全部开学后一周开展。

辽 宁

4月3日,辽宁省教育厅发布了《辽宁省2020年普通高中高三年级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公告》。

经辽宁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并报教育部备案,4月15日辽宁省普通高中高三年级省域内同步开学。初中三年级为第二批开学,实行同一市域同步开学,由各市确定开学时间。

其他学校、年级开学时间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第9号令执行。各地要按照教育部“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原则,压实属地责任,对照我省疫情防控相关方案进行风险评估,一校一策,因校制宜,积极稳妥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校园平安稳定。

山 东

4月3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全省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中(含中职)学校毕业年级4月15日正式开学。各高中(含中职)学校要按有关要求,错时错峰有序组织毕业年级学生开学返校。

二、初中学校毕业年级原则上按顺延一周开学做准备,具体开学时间由各市按照“市域同步”的要求研究确定。

三、高中(含中职)、初中学校其他年级和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高等学校开学时间视疫情形势再行确定,并提前通知。

四、正式开学前,大中小学校要按有关要求继续组织开展线上教育教学。

五、各级各类学校正式开学前,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六、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指南><山东省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开学返校工作,细化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开学条件准备,并按程序报备报批。

七、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推动完善学校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开学工作的指导,组织每所学校开展应急处置演练,逐校进行开学条件核验,核验不合格不开学。

山东省教育厅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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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邯教防办[2020] 13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大中小学校、幼儿园:

近日,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2020 .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预案、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应急预案及工作指南、制度》(邯教防办[2020] 119号),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开学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定并细化完善相关文件。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大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区域、学校实际,结合邯教防办[2020]119号文件要求,加快有关开学工作方案、预案、指南和制度(以下简称“开学系列方案”)的制定和完善。其中,县(市、区)开学系列方案制定要以县(市、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务必在4月5日前完成。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研究制定本校开学系列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注重落实。市直大中小学校要对照市教育局制定的开学系列方案,在完善本校方案的基础上,逐字逐条对标做好落实。

二、建立2020年春季开学报告审核制度。严格落实春季开学准备工作报告审核制度,各学校要将本校细化制定的开学系列方案报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实行材料审核和实地评估相结合的办法。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在省定学校正式开学前至少10天,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联合检查评估组,对属地学校逐一进行开学条件评估验收。为此,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而为,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或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争取政策支持和帮助,尽快按要求成立多部门参与的春季开学联合检查评估组。按时间要求,由春季开学联合检查评估组对辖区学校进行审核,经审核达标通过的学校,届时可准予开学;未通过的要立即整改,再次申报,直至验收通过,方可开学。

三、加强联防联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卫健部门联系、对接,为每所学校指定定点医院和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配备至少1名卫生防疫人员,指导和协助学校做好开学卫生防疫工作,处理疫情突发事件,形成部门间的联防联控合力。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学校要继续严格实行“日报告”“日排查”,落实“五包一”“一生一档”和“三包一”“一师一档”排查机制,加强六类重点师生排查管理,做到疫情不结束,联防联控不结束。

四、做好教职工返校工作。滞留外地的教职工要在4月2日前返回学校驻地。滞留低风险地区的教职工,凭借必要的健康证明可以实现人员流动,对其中无感染、无密切接触者、无发热症状者将不再采取隔离措施。学校要转入疫情防控形势下的正常工作状态,教职工到岗到位。滞留外地的学生要通知其尽快返回居住地。

五、进一步强化物资储备。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学校开学后必须保障师生佩戴口罩的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采取各种措施,在4月10日前完成充足的物资储备。其中,口罩按照教师人均30个、学生人均28个,可供两周的用量标准配备;测温枪按照每班一把的标准配备,消毒液、洗手液、防护服等防疫物资,要动态掌握防控物资储备情况,测算防控物资实际需求数量,及时按隶属关系向当地政府提供防控物资需求清单,按照分期、分批储备采购原则,确保使用所需,并能保障持续供应。.

六、加强开学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春季开学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做好辖区开学准备工作,4月10日前,指导辖区学校全面完成春季开学仿真模拟演练,进行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大练兵”,实战检验开学预案、方案及各项指南、制度的有效性,确保所有关键岗位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具备应急处置能力,全力为学生平安、顺利返校做好保障。

邯郸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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