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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合肥晟南置业有限公司,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科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合肥康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单位:

2020年3月11日,我市中南樾府项目二标段工程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建质函〔2017〕2795号)等要求,我局对事故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全面复核。根据复核结果,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2018版)》、《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理的通知》(建质函〔2018〕2076号)等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对相关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理:

1.责令合肥晟南置业有限公司所有在我市建设、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科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所有在我市施工及合肥康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在我市监理项目全部停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停工项目隐患排查整改结束后,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项目监督机构,申请复查;项目监督机构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项目整改落实情况由项目监督机构报我局。

2.市城乡建设局约谈合肥晟南置业有限公司,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科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合肥康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请高新区建发局组织警示教育会,合肥晟南置业有限公司,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科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合肥康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会上进行警示教育。警示会情况请高新区建发局报我局。

3.责令合肥晟南置业有限公司,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科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合肥康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全市安全例会上做反思发言。

4.建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暂扣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科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全许可证》1个月,暂扣项目经理许佳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个月,责令项目总监杜家安停止执业6个月。

5.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合肥晟南置业有限公司,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科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合肥康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联合信用惩戒,给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项目经理许佳佳,合肥康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项目总监杜家安记录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扣除信用考核分数10分,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