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认购私募股权基金份额的请示》,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向北京晨壹并购基金(有限合伙)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认购私募股权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9)。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晨壹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通知,北京晨壹并购基金(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北京晨壹并购基金(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晨壹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编码:SJU048

备案日期:2020年3月30日

公司将根据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