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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宝塔区纪委通报十起党员干部酒驾的典型案例。

1、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街道下砭沟村党支部党员杨飞酒驾肇事问题。

2016年3月17日,宝塔区枣园街道下砭沟村党支部党员杨飞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清凉山公路段时,碰撞到正在工作的环卫工人蔡某某,致使蔡某某当场死亡。宝塔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依法判处杨飞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19年3月11日,中共宝塔区纪委给予杨飞开除党籍处分。

2、延安市宝塔区桥沟街道任家窑则村党支部党员麻亚军酒驾肇事逃逸问题。

2015年1月8日,宝塔区桥沟街道任家窑则村党支部党员麻亚军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兰家坪十字路口南公路处时,追撞他人车辆。事故后麻亚军驾车逃逸,后被民警抓获。

2019年4月18日,中共宝塔区纪委给予麻亚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延安市宝塔区柳林镇麻塔村党支部党员郇鹏酒驾问题。

2019年3月23日,宝塔区柳林镇麻塔村党支部党员郇鹏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依法给予其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2019年8月16日,中共宝塔区纪委给予郇鹏党内警告处分。

4、延安市宝塔区姚店镇胡家河村党支部党员王龙龙酒驾问题。

2018年10月26日,宝塔区姚店镇胡家河村党支部党员王龙龙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依法给予其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2019年8月16日,中共宝塔区纪委给予王龙龙党内警告处分。

5.延安市宝塔区柳林镇孔家沟村党支部党员王锋军酒驾问题。

2019年7月20日,宝塔区柳林镇孔家沟村党支部党员王锋军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依法给予其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2019年8月16日,中共宝塔区纪委给予王锋军党内警告处分。

6.延安市宝塔区麻洞川乡赵台村党支部党员刘江海酒驾问题。

2019年6月20日,宝塔区麻洞川乡赵台村党支部党员刘江海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依法给予其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2019年8月16日,中共宝塔区纪委给予刘江海党内警告处分。

7.延安市宝塔区蟠龙镇蟠龙村党支部党员刘春福酒驾问题。

2019年5月15日,宝塔区蟠龙镇蟠龙村党支部党员刘春福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依法给予其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2019年8月16日,中共宝塔区纪委给予刘春福党内警告处分。

8.延安市宝塔区南泥湾镇邓屯村邓屯小组组长崔延斌酒驾问题。

2019年7月23日,宝塔区南泥湾镇邓屯村邓屯小组组长崔延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依法给予其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2019年8月16日,中共宝塔区纪委给予崔延斌党内警告处分。

9.延安市宝塔区甘谷驿镇向阳村梁屯小组党支部党员梁小阳酒驾问题。

2019年3月30日,宝塔区甘谷驿镇向阳村梁屯小组党支部党员梁小阳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开大队依法给予其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2019年8月20日,中共宝塔区纪委给予梁小阳党内警告处分。

10、延安市宝塔区蟠龙镇新民村党支部党员吴加虎酒驾问题。

2019年4月10日,宝塔区蟠龙镇新民村党支部党员吴加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开大队依法给予其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2019年8月20日,中共宝塔区纪委给予吴加虎党内警告处分。

本期编辑:魏东、杨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