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说到降税,有一种很危险的做法,就是一味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用核定征收来降低税负。
事实上,如果没有进行合理的筹划,那么这种方式有很大的风险。
那么,什么情形下的企业可以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呢?
下面从三个方面来解释:
1、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分类?
2、哪种情形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3、哪种类型企业不能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
(一)征收方式
我国征收企业所得税,主要就是两种: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
(二)核定征收的办法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上、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通过第2、3、4、5、6条可以发现,核定征收实际是对企业的一种惩罚措施。
三、不能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情形的企业
1、享受《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
2、汇总纳税企业
3、上市公司
4、金融企业
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5、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6、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
结论
诸位老板,企业所得税以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收并非违规,也不等于违法,但是必须要通过筹划、设计,合理合法,才可以运用这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