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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执行速度,也太快了吧!不仅工钱回来了而且还收到了利息!”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善用执行举措,一次性、高效率,成功执结了5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系列案。该案件从申请执行到执行完毕仅用三天时间,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广泛好评。

执行法官给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

基本案情

2018年,申请执行人杨某等十人在广西某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务工,工程竣工验收后,广西某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拒付原承诺三月付清的工程劳务款44.6万余元。2019年5月23日,杨某等十人将广西某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至浦北县人民法院,要求法院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广西某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全部工程款及逾期利息。2020年3月17日,经多次催讨未果的杨某等十人向浦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

自收到执行申请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的同时,充分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大数据的优势,对被执行人展开准确查询,对有余额的银行账户立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并将执行通知快递给广西某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冻结帐户在异地,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执行法官在做好充足防护措施后,立刻前往玉林市将广西某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60万余元工程款全部成功扣划,并及时将执行款发放到申请人手中,成功执结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系列案,及时保障了申请执行人杨某等十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自治区高院部署今年3月下旬至12月在全区法院开展“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活动,以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为抓手,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低成本、高效率地化解纠纷,力争通过司法审判执行尽可能一次性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浦北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大力开展“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活动,在执行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时,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秉持创新执行方式、提高执行效率的理念,加大执行力度,杜绝拖延执行现象,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农民工工资能够及时得到兑现,及时为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作者|陈思

编辑|何梅英

审核|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