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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笔者翻阅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预算草案》时无意中发现湖南省2020年度省级层面财政收入大幅削减。

翻阅附注后得知原因是经湖南省政府批准,湖南省将不再收取与长沙市的共享税收收入,而是直接将收入并入长沙市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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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原文:经省政府批准,自2020年起,将省与长沙市共享税收收入中省级分享部分下放长沙市,考虑税收收入规模下放及一次性非税收入等因素,2020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预计为385.2亿元,同口径增长4%;

2.2020年省级税收预计数中不含下放长沙市规模,与2019年执行数不可比。

这意味着长沙市相较于湖南其他地市获得了更多来自省级层面的扶持,是不是意味着湖南在“长株潭融城”“做强大省会”的两种方向中更倾向于后者呢?

读者朋友们,你们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