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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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法院受理的原告刘某等600多人诉被告郭某某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于该案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当事人共同推选刘某等三人作为原告方代表人参加诉讼。本院根据民诉法相关规定,组织原告方从3月16日起,先后来到法院参加推选共同诉讼代表人活动。

为了保证安全有序,承办法官与法警队联系,就相关情况进行沟通,制定预案。由法警队每日派出十名法警配合承办法官,维持办公秩序。

按照现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所有来法院参加推选代表人的当事人间隔1米距离,排队等候,禁止所有人员聚集,并按要求戴口罩。前来办理手续的当事人必须同时持健康证和身份证,经法警检查两证齐全,且与持有人身份相符后,再经过消毒,登记身份信息,然后进入办公地点。对已经办理好相关手续的人员劝告其不闲逛,不逗留,不聚堆,尽快返家。

经过七天紧张有序的工作,截止3月24日,已经有400多人到法院办理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