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3月21日,省政府发布第20号通告,将西宁市城北区、城东区,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等13个县(市、区)调整出一般防控区;明确了全省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原则上的开学时间;提供《人员科学戴(备)口罩指南》供公众参照……就上述人民群众和社会普遍关切的问题,3月24日,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召开第十四场新闻发布会,作出进一步回应。

青海省疫情一般防控区全部取消转入常态防控管理有关情况的通报

省政府副省长、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副指挥长 匡湧

现就我省疫情一般防控区全部取消,全面恢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做好常态防控管理有关情况作如下通报: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指挥部工作要求,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的防控策略,不断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输入传播风险总体可控,疫情物资保障困难得到有效缓解,已连续47天无新增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别是,随着我省“两防”成效进一步巩固,“两清”目标全面完成,“两开”要求进程加快,“两节点”安排顺利推进,“两走出”基本实现,“两目标”基础不断夯实,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加快建立。

按照党中央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国家动态调整分区分级实施差异化防控措施的具体要求,结合我省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科学评估研判,省政府决定,自2020年3月22日24时起,将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输入传播风险可防可控的西宁市城北区、城东区,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等13个县(市、区)调整出一般防控区,在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同时做好常态防控工作。此次调整后,我省45个县(市、区、行委)已全部转为常态防控管理。

这一调整,并不意味着疫情警报的解除。新冠肺炎病毒十分顽固狡猾,目前我省疫情境外输入风险依然存在,任何一个疏忽大意都会导致前功尽弃。这次全面取消疫情一般防控区,符合中央要求,切合我省实际,体现了省委省政府依法行政、因应施策的责任态度,有利于回应社会关切、提振社会预期,必将为我省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系列重大指示精神,确保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确保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下一步,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在全面恢复经济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同时做好常态防控工作”这一部署,准确把握我省疫情防控和经济形势的阶段性变化,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打通“堵点”、补上“断点”,在全面恢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同时扎实做好常态防控工作。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各地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防控措施,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继续做到防控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要求不松。各地要继续加强对境外来青返青人员的排查管控,充分发挥公安、海关、边防检查、出入境检验检疫、外事、卫生健康、机场、火车站等部门联防联控机制,严密做好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病例转运、医学观察和信息反馈各项工作,严防疫情“输入”。

二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措施。持续加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生活必需类场所及酒店、宾馆等生活服务类场所,在精准有序推动开业的同时,严格落实法人主体责任,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限流等措施。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单位应如实登记旅客信息,做好旅客排查与报告。机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继续设立留验站,配备人员设备,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继续保持与口岸城市省份入境人员的信息交换,及时掌握推送我省籍或来青境外输入流入信息。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互认合作,加快推动各行业有序复工复产和务工人员有序安全返岗。

三要强化巡回指导,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指导工作。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开复工企业单位按照防控方案和指南,强化属地管理,科学落实防控措施。结合产业和人员分布情况,合理设置隔离医学观察点,出现疫情风险,果断采取隔离等措施,及时开展疫情应对处置。做好重点园区开工开业、重点学校开学防疫工作指导和培训。

四要强化履职尽责,持续发挥防疫专业力量作用。转为常态防控后,卫生健康部门以严防输入为重点,做好防范和应对的准备。各级疾控机构持续关注国际国内疫情形势,研判疫情输入风险,规范疫情网络直报,开展实验室核酸检测,为排查和诊断提供技术支持。省级教育部门要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加强对各高等院校开学准备工作的指导,对开学各项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各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要履行主体责任,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校园和师生管护。广大学生要进一步加强自我管理,自觉规范约束行为,减少外出活动,遵守学校规定,配合学校管理。各高职院校主管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要会同省级教育部门联合开展专项督导、综合评估、审慎把关,保障学校正常的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需要,确保有序开学、安全上课。

关于我省13个县(市、区)调整出一般防控区后的疫情防控工作通报

省卫生健康委卫生应急办主任 马忠

经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召集专家咨询会研判,从3月22日24时起,省政府决定将具备条件的13个县(市、区)调整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四级响应一般防控区,转为常态防控。至此,我省45个县(市、区、行委)全部转为常态防控。下一步,我省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全省转为常态防控后,各成员单位要持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防控措施,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继续做到防控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要求不松。

二是强化排查检测,严把疫情“输入”关。充分发挥公安、边防检查、海关、外事、卫生健康、机场、火车站等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境外来青返青人员排查,严密做好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病例转运、医学观察和信息反馈各项工作,严防疫情“输入”。

三是强化协调沟通,精准掌握人员信息。加强与周边省份沟通联系,加强合作交流,继续保持与口岸城市省份入境人员的信息交换,及时掌握推送我省籍或来青境外输入流入信息。提高疫情风险评估、输入性可疑病例的排查和送医诊疗、病例信息的相互通报等工作,有效防范疫情的输入和扩散。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互认合作,加快推动各行业有序复工复产和务工人员有序安全返岗。

四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措施。持续加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生活必需类场所及酒店、宾馆等生活服务类场所,在精准有序推动开业的同时,严格落实法人主体责任,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限流等措施。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单位要如实登记旅客信息,做好旅客排查及报告。机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继续设立留验站,配备人员设备,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

五是强化巡回指导,做好复工开学疫情防控指导工作。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开复工企业单位按照防控方案和指南,强化属地管理,科学落实防控措施。结合产业和人员分布情况,合理设置隔离医学观察点,出现疫情风险,果断采取隔离等措施,及时开展疫情应对处置。做好开工开业重点园区,重点学校开学防疫工作指导和培训。

六是强化履职尽责,持续发挥医疗卫生主力军作用。转为常态防控后,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以严防输入为重点,做好防范和应对的准备。各级疾控机构按照新冠肺炎乙类甲管的要求,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疫情形势,研判疫情输入风险,规范疫情网络直报,开展实验室核酸检测,为排查和诊断提供技术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继续落实好首诊医生负责制,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和筛查监测。心理咨询机构加大开展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力度,帮助公众解决心理困惑。健康教育机构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宣传好经验好典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七是强化督导检查,严格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执法。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疾控、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制度的落实、应急处置、病例救治等工作监督检查。加强对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和学校、工地、公共场所、交通工具等重点场所的防控措施给予监督指导,确保继续科学、规范、有序做好防控工作。

青海省《人员科学佩戴(备)口罩指南》有关情况的解读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马永成

佩戴口罩是社会公众有效预防和降低传染病毒细菌几率的重要手段,尤其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在必要的场合,每个人都应当选择合适的口罩类型佩戴使用,做好自身防护。同时,每个人也都有责任区分不同的工作性质、生产生活场所,适度适当地佩戴口罩,不过度防护,提高口罩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针对当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全面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需要,以及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下发的《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和疫情防控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管理的要求,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制定的《人员科学戴(备)口罩指南》,现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场景下科学佩戴口罩作如下建议和解读:

一、可以不佩戴口罩的情况

普通公众在以下情况时可以不佩戴口罩。

(一)居家室内活动、散居的居民。

(二)户外活动者,包括空旷场所、场地的儿童、学生。

(三)通风良好、人员密度较低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人员。

二、需要佩戴口罩的情况

在以下特定场所情况时的人员建议需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一)出现发热、咳嗽、打喷嚏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

(二)在公共服务窗口、医院、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理发店、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密闭或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

(三)乘坐出租车、公交车辆、长途大巴、飞机、火车、厢式电梯等公共交通工具时。

三、需要随身备用口罩的情况

在通风良好、做好消毒、无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在以下情况下,应随身备用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必要时立即佩戴口罩。

(一)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羁押场所等重点场所的人员。

(二)在学校(托幼、培训机构)集中学习和活动的学生、儿童、学员等。

(三)在工矿企业(建筑工地)集体宿舍集中居住的人员。

(四)在寺庙宗教场所等集中活动的人员。

四、重点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的情况

以下重点人员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一)境外返青来青人员(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二)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急诊、病房等医务人员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三)从事疫情防控相关的行政管理人员、警察、保安、保洁等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四)与居家隔离、出院康复人员共同生活的人员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五、注意事项提示

佩戴口罩前和脱除后应及时洗手,佩戴口罩时要注意正反和上下,口罩应遮盖口鼻,并按压鼻夹至贴合面部。避免用手接触口罩内外侧,通过摘取两端线绳脱去口罩。

佩戴多个口罩不能有效增加防护效果,反而增加呼吸阻力,并可能破坏密合性,不建议同时佩戴多个口罩。

儿童不宜佩戴成人口罩,家长要帮助儿童正确佩戴口罩,并随时关注佩戴情况,年龄极小的婴幼儿不能佩戴口罩,易引起窒息。

全省已开学情况及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开学准备工作情况

省教育厅副厅长 马嘉宾

3月9日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我省高中、中职、初中陆续开学,目前已开学的学校有391所,36.59万学生已经返校复课。已经开学的学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疫情防控各项制度,加强校园疫情防控管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有力支持下,在学生家长的密切配合下,校园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为全省全面加快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提供了活力和动力。从明天开始,小学即将陆续开学。高校开学工作也正在准备。关于小学开学的有关安排,上一场新闻发布会上已经向大家做了通报。今天重点通报一下高校开学工作有关安排。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按照“统筹安排、积极推进,因时制宜、一校一策”的原则,我省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原则上从4月1日至4月15日陆续开学。做出这样的安排,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

一是中央有要求。3月18日,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指出,要以省域为单元推动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所辖县区均为低风险的省份,要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教育部明确提出,地方所属院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由当地教育部门按照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确定。

二是省里有部署。省政府第15号通告中明确,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初中平稳开学的基础上,结合疫情形势和工作实际,持续稳妥推进后续学校开学,落实分区分级分层、错峰错时错段有序开学的要求。

三是防控有条件。我省全域已经连续30余天符合低风险地区标准,所辖45个县区已经全部转为常态防控。

四是高校有责任。高校承担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的重任,当前,要为促进经济社会秩序全面加快恢复担负起应有的责任。

五是师生有期盼。从3月1日起,我省高校全面开展网课。但是,大学生学业压力较大,理工科学生实验课程难以在线开展,毕业生亟需论文答辩、就业找工作,对返校复课有强烈的期盼。

根据当前国内外、省内外的疫情防控形势,为了积极稳妥地做好高校开学工作,在落实前期省委省政府有关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吸收前期开学学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高校外省籍学生较多、高校学生自控和防护能力较强等特点,省教育厅制定了高校开学工作方案和高校学生返青工作总体方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摸清师生底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高校全体师生员工假期旅居史、隔离措施、密切接触史、个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等信息进行逐一摸排,实行台账管理,组织院系、部门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等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摸清、精准掌握每一名师生所在位置和健康状况。

二是开展返校专项教育。各高校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班级群等各种途径,第一时间通知每名学生具体返校时间,及时向学生发布《开学须知》,提示学生返校注意事项和报到要求。以发送《致省外回青高校学生的一封信》、开设疫情防控技能培训指导课程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确保掌握在途防护措施,要求学生如实填报返校时间、返程交通工具等事项,并提供健康卡、解除隔离证明等。

三是实行分批错峰返校。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则,以学生所在省份、院系、年级为主要参考指标,分学校、分生源地、分专业、分年级组织学生错时错峰有序返校。同时,积极协调交通部门保障运营车辆,分赴机场、车站分批迎接省外返校学生到校,引导返校学生直接到指定报到点报到,减少返青师生与其他人员的接触。

四是实行分类入校管理。对返校学生实施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重点区分学生有无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假期有无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有无与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等情况,每日了解学生健康状况并建立台账。来自低风险地区无症状持绿色健康码的学生按规定路线直接进入校园;返校前有疑似症状的学生就地留观暂缓返校;返校时发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学生到指定医院医学观察;在重点疫情地区的学生根据当地出行管控规定另行确定返校时间。

五是实行校园封闭管理。严格管控高校大门,实行校园封闭式、网格化管理,对出入校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身份查验,校外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做好校园内学生分流管控工作,学生进入各楼宇需进行体温测量。

六是配齐疫情防控物资。目前,按照各高校师生人数和校园面积,已经配备了所需的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以及测温设备,能够满足开学保障需求。后续,还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继续做好物资调配。

七是严格开展督导评估。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院校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联合开展专项督导、综合评估、审慎把关,保障学校正常的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需要,确保有序开学、安全上课。

关于普及“信用健康码”使用推进电子健康信息省际互认工作情况

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任 翁巍

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发展改革委“信用青海”平台应急研发“信用健康码”(简称“信康码”)自2月20日部署上线以来,因操作简便、无接触、可追溯等特点,为我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支撑。截至3月24日12时,“信康码”已累计注册单位、场所3363家,人员逾36万人,登记112万人次,其中,我省累计上报国家的健康防疫信息达1.85万条。

随着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持续稳定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省委省政府领导超前部署安排,在现行已使用“信康码”的基础上,在最短时间内完善已有平台,升级系统功能,融合疫情防控部门相关信息,打通全国数据链路,引入腾讯、支付宝等互联网服务平台。升级版“信康码”系统已于3月18日全新部署上线,依托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实时更新的全国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可能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县域疫情风险等级数据库,已经与全国所有省(市、区)的电子健康信息实现交换共享。外省来青返青人员可通过申领、出示“信康码”无接触登记通行,出省人员可凭绿色“信康码”跨省出行。

3月20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复工复产普及“信用健康码”应用的通知》(青冠指〔2020〕42号),强调:

一、全省统一使用“信康码”对单位、场所进出人员实行扫码管理,各地区、各部门已使用的各类“健康码”一律停用。

二、“信康码”主要在全省所有人员流动性较大的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医院、酒店、建筑工地、交通卡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厂、学校、银行、餐馆、商业综合体、文体场馆、社区(村镇)等重点单位和场所使用。

三、个人“信康码”可通过“信用青海”微信公众号、“青海省信康码”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申领,扫描单位、场所的“信康码”补充填报体温等必要信息后,按统一规则生成红黄绿码,并向防控管理人员出示即可。

四、个人需如实注册填报“信康码”相关信息,虚假申报或冒用他人“信康码”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触犯疫情管控法规的将依法处理。

五、详细操作说明可通过“信用青海”微信公众号查阅或在线咨询,也可拨打“12345”服务热线咨询。

我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情况通报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周明坚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爱国卫生运动。在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斗争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从人居环境改善、饮食习惯、社会心理健康、公共卫生设施等多个方面开展工作,特别是要坚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既为新时代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供了根本遵循,又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向全党、全国和全社会发出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动员令。

多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爱国卫生运动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扎实推进。全省累计创建国家卫生城市4个、国家卫生县城(乡镇)15个,省级卫生县城10个、卫生乡镇159个、卫生村406个,建成美丽城镇90个、高原美丽乡村1800个,完成农村“厕所革命”户厕改造14余万座,卫生创建深入发展,城乡生活不断改善,人均期望寿命等主要健康指标稳步提升,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深化爱国卫生运动,3月11日,省政府印发《青海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实施方案》。3月17日,全省召开爱国卫生运动电视电话会议,王建军书记就抓紧抓实抓好爱国卫生运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刘宁省长就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行了动员部署。下一步,全省爱国卫生运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结合《实施方案》和正在开展的“人员大培训、岗位大练兵、环境大整治”工作,重点从以下方面持续推进:

一是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城市加大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重点地区市容顽症的整治力度。农村牧区做好清扫保洁、收运垃圾、人畜饮水安全、人畜粪便处理,改善环境卫生面貌。二是强化集贸市场管理和环境治理。加强集贸市场管理,禁止活禽售卖和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开展市场内外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改善市场和周边环境卫生状况。三是开展卫生清洁活动。组织社区、村委会、各类社会单位开展环境清洁行动,消除卫生死角,力争环境干净整洁。开展农村“清扫家园”活动,提升村庄整洁度,强化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四是开展企事业单位工作环境整洁行动。发挥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发动职工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洁行动,对人员集中场所及单位周边环境进行清脏治乱。五是加强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实施学校、托幼机构、车站、景区、建筑工地等环境卫生管理和整治,提高卫生治理水平,保持卫生整洁、管理规范。六是优化道路交通环境面貌。强化铁路、公路、河流沟渠沿线、机场周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加强主要交通干线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管,强化生活垃圾收运设施提档升级和配套建设。七是广泛开展卫生创建活动。持续开展国家卫生城市、乡镇(县城)和省级卫生城市、县城、乡镇、村社、社区、单位创建工作。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乡整洁行动向纵深发展。八是大力推进“厕所革命”。下大力气解决城乡公共厕所、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国省干道沿线厕所数量少、标准低、卫生差、管理缺等问题,将卫生厕所建、管、用纳入环境长效管护机制。九是加强病媒生物和疾病防控工作。综合施策预防控制,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防止各种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十是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普及。围绕疫情防控和健康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宣传载体平台,开展疫情防控和健康知识传播,引导群众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提升自我维护健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