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6时10分许,潮南区峡山街道一居民自建房首层发生火灾。接到警情后,潮南区消防救援大队立即调动司马浦消防救援站和峡山街道专职消防队到场处置。事故发生12分钟后,大火被扑灭,无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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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建筑过火面积约4平方米,火灾烧毁首层停放的电动车及部分家具。火灾发生时屋主一家7口正在楼上睡觉,当屋主感知到楼下起火时,迅速叫醒其家人,并从楼梯跑向天台固守待援。所幸该屋主在消防安全整治中自觉落实物防改造措施,在一楼至二楼楼梯口处加设防火门和防火隔墙,成功阻隔了火势和浓烟向上蔓延,有效地为人员逃生自救和消防指战员到场灭火提供充足的时间,因此避免了一次火灾伤亡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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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群众:

电动车严禁入楼入户停放或充电,自建房首层应与楼上居住部分做好防火分隔(实体墙加防火门),有条件的应加装简易喷淋和智能烟感报警装置。

建筑不得安装防盗窗网或铁栅栏,确需要安装的应在防盗窗网上开设尺寸不小于1米乘以0.8米且随时能够打开的逃生口。

鼓励家中配备干粉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简易防毒面罩、救生软梯等应急物品;发生火灾后应及时报警,并科学选择方式逃生自救。

此外,清明节即将到来,特殊时期除了居家开展文明祭扫外,更要注意家庭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做到三清三关,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和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

【全媒体记者】蔡沚彦

【通讯员】何健枫

【作者】 蔡沚彦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