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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关于第三批服务业复工复业的

通 知

各镇党委和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四川射洪经开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经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关于第三批服务业复工复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服务业复工复业时间及范围

(一)复工复业时间:2020年3月19日

(二)复工复业范围:餐饮(开放桌餐)、理发(恢复正常营业)、家政服务、房产中介、机动车驾驶培训

(三)其他暂未开放的服务业,根据疫情有序适时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工复业流程

(一)法人企业。服务业法人企业(含餐饮)达到复工复业要求的,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射洪市服务业复工复业备案表》(附件1)、《射洪市服务业复工复业承诺书》(附件2)等资料,进行申报备案。

(二)个体工商户。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含餐饮)达到复工复业要求的,向辖区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提交《射洪市服务业复工复业备案表》(附件1)、《射洪市服务业复工复业承诺书》(附件2),进行申报备案。

三、规范经营

(一)总体要求

1.准备充足的防控物资(口罩、消毒剂、洗手液、体温检测设备等),保障工作人员日常工作防护需求,从业人员须佩戴口罩上岗。

2.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餐具等进行全面的清洗消毒,每日至少2次,并做好记录。

3.全面采集了解上岗员工假期动态(去向、是否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等情况的员工暂不返岗。

4.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员工需注册使用健康码,每天上下班需进行体温检测,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员工不得上岗,并及时联系到医疗机构就诊。

5.疫情防控期间,有新风系统的应保证正常使用,适当增加过滤器的清洁消毒和更换频次;有中央空调的只开启新风功能,保持空气流通,防止房间之间空气对流;有电梯的,消毒频次应在每天3次以上,提倡多走步梯,防止接触传染。

(二)餐饮场所

加强库存食品安全管理,检查节前储备,及时清理过期、变质的食品和原料。降低餐位密度,就餐人数不超过座位数的50%,用餐人员间距不低于1米,开门开窗保持通风透气,顾客离席及时做好消毒杀菌工作。不得承办宴席(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实行用餐登记追溯机制,3人以上团体就餐记录用餐时段和人数及联系方式。提倡错峰用餐、分餐制、公筷制、即食即走、网络订餐和外卖送餐服务,不得扎堆聚集候餐。

四、责任落实

各地各部门务必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确保我市服务业平稳有序经营。一是落实业主主体责任。各服务业经营单位要全面承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完善防控制度,落实防控措施。二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道)要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着力构筑群防群治严密防线,做好复工复业备案的指导、监管和巡查。三是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管,对疫情防控不力、违规经营的单位,责令停业整顿10天。

附件:1.射洪市服务业复工复业备案表

2.射洪市服务业复工复业承诺书

3.射洪市第三批服务业复工复业咨询电话

射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8日

编辑:孙 各 胡 倩

责编:林 敏

审核:周一帆

监制:杜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