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菏泽3月19日讯(通讯员 叶涵庆 记者 赵梓皓)曹县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检、山东省检察院、菏泽市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检察工作“两不误”“两促进”部署要求,坚持做到办案不停、不等、不拖,第二检察部主诉团队在春节期间完成了对一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介入侦查和审查起诉工作。近日,曹县检察院对菏泽市牡丹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原副主任、东城街道工委原书记兰某某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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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推反腐,实现监察检察高效衔接

兰某某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是由菏泽市检察院应菏泽市监察委邀请,指派曹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办理的案件。为办理这起案件,1月9日,曹县检察院组成了副检察长、员额检察官陈永慧、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王磊、朱素梅、检察官助理马冲、叶涵庆参加的主诉团队,入驻菏泽市监察委办案工作区。主诉团队成员放弃休息时间,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材料,每天加班加点,仅用3天时间就完成了全案37册卷宗的审阅。介入期间,菏泽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志勇听取办案团队办案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办理意见。主诉团队成员加强与监察委的对接与衔接,在认真研究案情基础上,及时提出补充完善证据建议,双方就案件的证据体系、证明标准、调查取证方向、移送事宜进行深入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打通了监察检察反腐衔接的“快车道”,主诉团队顺利完成案件提前介入工作。

靠前指导,奠定公诉质量基础

2020年1月16日,市监察委将兰某某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移送曹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当时正值春节前夕,陈永慧带领团队全体成员严格遵守办案期限,春节期间加班加点阅卷。为确保疫情期间犯罪嫌疑人兰某某人身安全,经层报菏泽市检察院、山东省检察院,办案团队通过远程视频讯问、书面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等“无接触”方式充分保障兰某某的诉讼权利,1月30日(正月初六)对其决定逮捕。团队成员王磊连续数日加班,导致突发急性腰椎间盘突出,但依然在疼痛难忍的情况下,全程参与案件审查起诉工作,直到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才去医院就诊。办案过程中,该院逯其彦检察长高度关注案件办理进展情况,要求在严格依法审查、规范文明办案的同时,要把案件办成精品案件,并多次听取案件汇报,就案件办理、证据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办案过程中,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问题,第二检察部及时提请召开检委会研究,并向菏泽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请示汇报,认真听取检委会委员意见建议和上级院对口业务部门指导意见,为案件提起公诉坚定基础。在办案过程中,主诉团队坚持与监察委保持沟通,确保案件办理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推进。

充分保障诉讼权利,确保案件提起公诉

为充分保障辩护律师疫情防控期间执业权利,主诉团队提前刻录电子卷宗光盘以便律师阅卷。为保障律师辩护意见能够及时发表,主诉团队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充分听取并记录律师意见。主诉团队还充分加强与检察技术部门的合作,发挥信息化技术优势,通过远程讯问系统,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兰某某,并及时向犯罪嫌疑人兰某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告知权利义务,使案件得以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高效办理。同时就案件定性、量刑建议等问题通过远程视频讯问方式,实现办案检察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的三方会见,与犯罪嫌疑人兰某某在无异议前提下进行了“面对面”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告知和签署,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使案件得以顺利提起公诉,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