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吸引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学院兼职任教,多措并举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切实提高学院教育教学水平,决定面向社会遴选兼职教师,建立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人才库。现公告如下:

一、兼职教师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正常履行教育教学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有充足的时间保证教学;

4、担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兼职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5、担任实践教学工作的兼职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职务)或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职务),并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特殊情况也可以是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国家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人。个别特殊行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具备五年及以上对口专业的工作经验。

6、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5岁,特别优秀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兼职教师专业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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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兼职教师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9日-4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取自荐和他人推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1)网上报名:(2020年3月19日-4月20日)符合条件且愿意入库的人员在网上请登陆邮箱nmzy_rsc@126.com密码:20170607文件中心,自行下载《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由本人填写《信息表》内容,连同个人简历、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能展示本人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nmzyrsc@163.com。

(2)现场报名:(2020年4月13日-4月20日):到学院组织人事处(行政办公楼226室),填写《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人员报名信息表》,报名者需要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能展示本人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核(4月21日-4月24日):组织人事处负责对报名人员简历信息统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统一组织用人单位相关人员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水平、综合素质、专业技术能力和业务工作进行考察面试协商。

(三)信息入库:对考核合格且愿意成为学院兼职教师人员报经党委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学院组织人事处分类统计入库,有效期为两年,在有效期内作为学院校外兼职教师备选人员,根据学院需要直接招聘为校外兼职教师,双方签订兼职协议。

(四)兼职教师一经聘用,学院将根据其职称(职级),按照本院制定的兼职教师工资标准(利通区外兼职教师附加交通、餐饮等费用),按课时按月兑现。

咨询电话:0953-2668535 0953-2123932

联系人:石老师(18995355778) 张老师(18195006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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