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很多城市的限购政策,有些人会借别人名义买房,房产登记在别人名下,房款全部是自己出的。这种情况下,如果要离婚,该怎么进行分割呢?

第一种情况:协议离婚

如果第三人书面确认房产归属,那么房产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方得房,给另一方补偿。

如果第三人不承认房产归属于夫妻,那么需要先起诉确权,请求法院认定房产归属于夫妻,然后才能进行分割。

第二种情况:诉讼离婚,第三人承认房产归属

在这种情况下,各地法院做法不一,有些法院可以把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有些法院会要求另案起诉处理,因为离婚案件中涉及第三人。

第三种情况:诉讼离婚,第三人不承认房产归属

如果第三人不承认房产归夫妻,那么法院不会在离婚案件中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律要求另案起诉处理。

在另案起诉过程中,如果夫妻无法举证借名买房的事实,但是有出资购房的记录,那么法院可能将出资款视为对第三人的借款,要求第三人返还并支付利息,而不会支持第三人返还房产的请求。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