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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张家界3月16日讯 (通讯员 赵前进 王四清)“您的电动车未按规定注册登记,不能上道路行驶!”3月16日9时许,在张家界市城区子午路子午公园路段,张家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执勤民警对一名电动车驾驶人提醒说。

电动车因其具有轻便灵活、价格实惠等特点,越来越受到市民欢迎。因各种原因,电动车此前一直没有纳入牌证管理,随着电动车数量突飞猛增,加之驾驶人素质良莠不齐等因素,电动车随意穿行、逆向行驶、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随处可见,成为难以根治的顽瘴痼疾。为深化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效果,该大队自当日起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未按规定注册登记的电动车说“不”。

“电动车必须按规定注册登记后才能上道路行驶。”据民警介绍,按照2019年4月15日起施行的新国标,电动车被划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三个类别。无论哪种类别,都需要按规定注册登记。

民警提醒,电动车所有人应主动持有效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及身份证到公安交警部门注册登记,获取相对应的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