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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7、18世纪美国独立战争和南北战争时,对阵双方常常采取这样一种战法:炮弹、子弹纷飞之中,士兵们排成一列,身体直立手持步枪,一面向敌人射击一向前进,而没有任何用于保护身体的掩蔽物。难道这些士兵都不怕死?还是有上帝护体,刀枪不入?非也非也,但当时他们为何会采取在今天我们看来称得上是送死的“愚蠢”战法呢?

1、命中率低

我们都知道,现代步枪的枪管里有螺旋状的来复线,也称膛线。有了膛线,扣动扳机后,子弹以高速旋转飞出枪管,不仅弹道稳定,而且命中率高。而美国独立和南北战争时,主流步枪是前装滑膛燧发枪,枪管里并没有膛线,枪管只是相当于一个装弹丸的铁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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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当时使用的弹丸多为球形,与现代弹丸顶部细尖的形状完全不同。战争爆发期间,球形弹丸就在战场上现造现用,这也就导致弹丸大小并不均等。为了能装入这种大小不一的弹丸,枪口直径也相应地造得大一些。这样的结果是,在射击之际,弹丸无可避免地将与枪管内壁撞击,以不能预测的旋转形态飞出枪管,在遇到空气阻力之后,命中率与威力大打折扣。因此,只有达到某种程度的密集射击才能使得有效。

2、射程短

另一个重要原因与当时步枪的有效射程短有莫大关系。据资料显示,当时步枪最大射程约350米,但实际上由于精确度低,有效射程最多100米。而且在这个有效射程内,命中率也在50%以下。当时的战斗中,也没有士兵会去先计算好有效射程才射击。如果没有命令,士兵们都是按自己喜欢的方式射击,而且队列也并非总是整齐划一,射程也参差不齐。因此,基本上只有排成密集的横排阵形才能在有效射程内进行有效射击。100米其实是相当近的距离,短跑飞人博尔特跑完全程不用10秒,实际上,那个时代的敌我双方在发射数发弹丸之后,就习惯飞奔向对方进行近身白刃战。据统计,在战斗中比起中弹身亡的牺牲者,死在白刃战中的人数更多。

在双方步枪部队的后方,一般都会有敲军鼓的军乐队,其作用之一是配合部队的前进步调,二是意在给齐射时发送暗号,最后一点是鼓舞士气。

3、装填速度慢

还有一个原因即弹丸装填速度问题。如前所述,当时使用的步枪是前装式滑膛燧发枪,火药和弹丸从枪管前部塞入。枪的全长超过1米,与现代的狙击枪差不多,还要加上刺刀的长度,这在装填时都比较碍事。实际上,一般士兵装填一颗弹丸需要10-20秒,在一分钟之内大概可以发射3发子弹,熟练的最多能发射5发甚至更多,但这些子弹有三分之一是哑弹。

从枪的性能来讲,当时是不求精确射击,而是只求射击密度的时代。如果是趴下射击,由于枪身太长,想要快速装填更是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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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按照军队的规定,列队后士兵禁止离开。当时的部队里,从农民、商人之中征召来的士兵数量要远远超过职业正规兵,前者在平时没有接受过严格的军纪训练,大部分按照自己的方式来作战,常常不受部队的管制,甚至有人因为害怕而成了逃兵。因此,部队通过列队来管制士兵,防止出现逃兵,尽管如此,每次作战时仍有不少人逃跑。

最后,为大家介绍两部与这两场战争相关的电影。一部是2000年上映的《爱国者》,以美国独立战争为背景,由梅尔·吉布森主演。另一部是1989年上映的《光荣战役》,以南北战争为背景,描绘了美国第一支黑人部队的故事,由丹泽尔·华盛顿主演。希望通过观看这两部电影,让大家对当时的战争情形有更进一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