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abcstlouis

原标题:The Berman Law Group is filing a lawsuit against the Chinese government on behalf of all U.S. citizens over its mishandling of the coronavirus.

作者:Jay O'Brien & Lizandra Portal, WPEC Staff

编译:法律检索小编

3月13日,美国佛罗里达州一律所(The Berman Law Group)博卡拉顿(Boca Raton)办公室代表佛罗里达州四个当地居民以及一个棒球训练中心就新冠疫情在佛罗里达州南部地区法院对我国提起集体诉讼。该诉讼指控我国未能遏制新冠病毒,并使其扩散至全球,从而使其成为代价高昂的全球性大流行病,引发人员伤亡和其他损害。

诉状中所列的被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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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Berman Law Group官网截图

该律所得到了大人物的支持,例如美国前副总编著乔·拜登( Joe Biden)的兄弟弗兰克·拜登(Frank Biden)和前参议员约瑟夫·阿布鲁佐(Joseph Abruzzo)。

(PS:法律检索小编认为,从该律所背后的大人物,就可以看出这是美国某些势力以起诉的方式抹黑中国的闹剧。中国应对疫情的经验得到了世卫组织的高度认可,认为是可以复制的经验,为其他国家应对疫情提供了范本,也为其他国家应对疫情争取了时间。相反,是美国反应迟顿,应对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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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状中的五名原告没有人感染新冠病毒,但他们说他们受到了疫情的不利影响。代表五名原告提起诉讼的The Berman Law Group指出,自起诉以来,他们已经接到希望加入集体诉讼的数十个电话。

诉状指出,由于新冠疫情的爆发,原告几乎确定会遭受遭受身体疾病或死亡,以及情绪困扰及其身体表现,并产生其他损失。

在长达20页的诉状中,原告引用了有关新冠病毒起源的未经证实的理论,包括病毒是从一家微生物实验室中发现的。

该律所(The Berman Law Group)相信,随着案件的推进,他们从被告获得文件后,就能确定病毒的来源。

尽管我国可能不会理会该诉讼,但该律所(The Berman Law Group)一名律师告诉记者,有经济途径可确保我国遵守法院程序,包括针对各种银行账户并依据中美之间的条约。

法律检索小编评论:在美国法院起诉我国,先不说实体问题,管辖权的问题就很难突破。国家主权豁免是一项习惯国际法,并且是各国的普遍实践。当然,现在相对豁免逐渐成为主流,根据很多国家的国内法,国家的商业行为不再享有主权豁免。但是,一个国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行为肯定不是商业行为,一般在其他国家是享有管辖豁免的。当然,具体到美国,需要根据美国的国内法与司法实践来确定我国在本案中是否享有管辖豁免。本案诉状也对管辖权问题进行了陈述,认为本案符合美国1976年《外国主权豁免法》中的例外条件,包括第1605(a)(2)中的商业行为,第1605(a)(5)款中的某外国或者该外国任何官员或雇员在职务或雇佣范围内的行动中发生侵权行为或过失,从而在美国境内造成人身伤害、死亡或者财产损害或丧失。法律检索小编认为,本案我国的行为肯定不构成美国1976年《外国主权豁免法》第1605(a)(2)中的商业行为,但是否构成第1605(a)(5)款中的例外有那么一点点空间,但几乎不可能成功。

美国该律所代表当事人提起的这一集体诉讼可能就是抹黑中国的一个闹剧。当然,本案中的法律问题特别是国际法问题是值得研究的。希望大家可以看本案诉状全文,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

同时,也希望有中国律师在中国法院起诉美国政府应对不力。

诉状中关于管辖豁免问题的内容截图

附:诉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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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