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北京市召开疫情防控第51场新闻发布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蓓宣布境外进京人员的管控新措施:
即日起,首都机场全部国际及港澳台地区进港航班均停靠首都机场T3B处置专区,全部人员严格落实健康申报卡填报。
从3月16日0时起,所有境外进京人员,均应转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集中观察点将配置专业医护和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进行集中隔离观察期间,隔离人员的费用实施自理自备。
对于虚报信息隐瞒病情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信用体系。
上海: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保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
今天下午举行的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新闻发布会透露:针对大家关心的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输入病例医疗费用支付问题,经向相关部门问询,现将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一是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
二是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
对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人员,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医疗救助。下一步,我们将与国家政策做好衔接。
2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第十一条规定,“个人有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除依法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门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将其失信信息向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来源:新闻联播、上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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