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月13日),清华大学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的意见。意见提出,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及早提出分流建议。

今后,学位论文公开评阅人名单以及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及答辩决议书都将编入研究生学位论文。 清华研究生院计划加强对已授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后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纳入指导教师招生指导资格审查和院系年终考核。

意见指出,研究生是其学位论文的直接责任人,应勇于挑战前沿性、跨学科的研究课题,力争取得原创性成果,并努力完成高质量的学位论文。

指导教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指导和质量把关。 指导教师(小组)应在研究生课程学习、专业实践、论文选题、研究攻关、成果总结、论文写作和发表等培养环节中加强全过程指导,鼓励研究生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 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及早提出分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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