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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看一下人社部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这个通知传递了两条信息。第一,公司不经员工允许,直接采取的强制降薪或者裁员的方式肯定是不合法的。第二,在员工在家办公期间,给公司提供正常劳动的予以支付,不能正常劳动的发放生活费。所以无论从公司还是员工的角度,都是要考虑实在的问题,而不是站在自己的层面上考虑问题。那么公司在疫情期间一般有几种方式发放工资呢?

1、基本工资+社保。由于国家已经出台政策,减免中小企业企业主承担的那一部分社保金额,所以一般来说企业社保还是不会断了的。发放基本工资对于一些内勤的工作还是情理之中,因为毕竟这些工作通常可以线上完成。销售无法正常给公司带来销售收益的,这样发放也无可厚非。

2、降薪。这种方式需要提前跟员工沟通,在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并有书面签字同意,我认为是合理的。但是疫情结束以后,不能以加班或者周末补班的方式来填补疫情期间的休息时间。因为减薪的手段已经达到了止损的目的,后期这些措施明显是不合理的。

3、生活费。生活费相当于一个城市最低的生活标准。如果无法参与线上办公,工作只能通过线下完成,企业还是应该与员工协商,给予生活补助。

4、调岗或者停职。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无论是否在公司或者在家办公),未发生重大影响公司形象或者损失的行为,不应该予以调岗或者停职的处罚。未有不当之处,做出如此决定,可以先跟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5、通知员工离职。如果因为疫情期间,员工无法给公司提供公司需要的结果,企业自主通知员工离职,且无任何补偿措施的,这样的企业是在给员工伤口撒盐。一点担当跟责任都没有,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跟公司血战到底,我认为是极度不负责任的。

所以在疫情期间,如果公司按正常的标准发放工资,还是很有担当的。无论什么样的企业,现金流断了一两个月,光有出没有进账谁也受不了。企业如果要求员工在疫情结束之后通过加班的方式来给公司创造价值,我认为也合情合理,毕竟疫情期间有难处,也没有为难员工。当然员工如果拿了全薪,疫情过后,不跟公司一起度过难关,而是选择离职的话,这样的员工也是没有责任心的。只有企业与员工互相理解,互相信任,员工在工作中才能体现自己的价值,得到自己想要的;企业也才能通过员工之间的合作,让企业发展的更快更强。

你们公司的老板怎么给员工发薪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