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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质控信息科科长朱文平查阅了清末民国时期汕头医学文献资料发现:70年前,汕头曾是防疫示范区。

朱文平对当时汕头传染病防治情况进行了一些分析研究。据他介绍,从清末到民国时期,汕头地区的流行传染病此起彼伏,危害百姓生命健康。这些传染病主要包括鼠疫、霍乱、白喉、疟疾等,针对传染病流行状况,当时汕头地区的市政当局、医院采取了一系列防控和救治措施。

民国时期已实施传染病报告制度

朱文平查阅典籍发现,1934年汕头市政府卫生科每周调查全市法定传染病发生的数目并通知各处。这其中,法定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天花、伤寒、赤痢、白喉、斑疹伤寒、猩红热、流行性脑脊髓膜炎9种。

1939年,广东省卫生处参照当时的传染病预防条例,制订广东省县各级卫生医务机关人员报告传染病办法,颁发各县局遵照办理。报告办法内容如下:以县卫生院为疫情报告站,县属下各卫生分院卫生所保卫人员均须层级报告,至于公私立医院、开业医师及各级学校则径报于卫生院,院方收集后分别转报,如系属急剧传染病如霍乱、鼠疫等属第一例,限于24小时内以最迅速方法报告,务期迅速严密。重要传染病的种类有霍乱、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疟疾、鼠疫、天花5种。

1946年,广东省政府卫生处制定了《广东省传染病报告办法》,规定负有报告传染病之义务者应于24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填送当地卫生主管机关,各机关应派员调查并尽速递转各县(市局)卫生院(局);各卫生院(局)每年首次发现霍乱、鼠疫、天花、白喉或疫症流行剧烈时应即电报省卫生处;各卫生院(局)应按旬将旬内所收到不论已否报处的传染病例数目汇填入传染病旬报表于下旬5日内上报省卫生处。

朱文平表示,从以上记述可以看出,民国时期已经实行传染病报告制度,为传染病管理提供依据。

每年春冬两季举行种痘运动

19世纪中叶西医传入汕头后,逐渐有牛痘苗、霍乱菌苗、霍乱伤寒菌苗的预防接种。1934年汕头市政府公报称:每年春冬两季均举行种痘运动,组织种痘队出发各区及各自治坊公所为市民施种并分发痘苗委托各区院善堂广为施种;每年夏秋两季举行霍乱伤寒等预防注射。

1949年,卫生部(民国)指定汕头市为种痘示范区和夏令防疫示范区,并拨给补助费、痘苗,从2月初至3月20日共种痘50267人,占全市人口的21.9%,另外夏令时期注射霍乱菌苗52089人,为民国时期潮汕地区预防接种最佳范例。

据史料记载,始建于1863年的汕头福音医院曾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根据《1866年汕头福音医院报告》,1865年9月至1866年12月这段时期,“牛痘接种开始推行,在去年的下半年,超过60名儿童被接种。”此后,医院相继推行并开展了预防鼠疫、天花、霍乱、伤寒的疫苗接种以及对传染病患者的管理和救治工作。

《1926—1927年汕头福音医院报告》记述:“过去的几年时间里,到医院治疗霍乱的汕头病人数已大幅下降,这归功于大峰寺无私地提供房间作为病人‘临终之家’。如果没有这些地方,医院不可能承担这些霍乱病人的治疗。霍乱暴发一段时间后,公众卫生局开了一所霍乱专科医院,之后我们就很少负责治疗霍乱的工作了。然而,夏天过去霍乱医院便关闭了,在疫情进一步发展的大约两个月里,部分员工又参与了这项工作。大约200位病人在医院接受了高渗盐溶液的治疗,取得了良好的疗效。”朱文平表示,从以上记述可以看出汕头福音医院从创办伊始就采取了现代医学的方法进行传染病的防控和救治。

“清末到民国时期,针对传染病流行状况,汕头市政当局、医院以及慈善机构采取了一些防控和救治措施,商业机构也给予了一定支持,但在当时的历史背景和医疗条件下,所起的作用十分有限。”朱文平认为,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汕头传染病管理和救治能力实现了质的飞跃,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得到了更好保障。

南方日报记者 宋芾

通讯员 郑瑞年

【作者】 宋芾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