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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利民服务再升级!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此前取消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房屋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对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再次进行调整!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简化

为进一步满足购房刚需职工公积金贷款需求,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按照进一步简政放权的要求,对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再一次进行调整,申请材料继续简化。

职工在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申请钢混结构二手房纯公积金贷款的,不再对其二手房房龄进行限制,也就是说钢混结构二手房的房龄将不影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贷年限。

材料简化上,职工也无需再提供房产所在地不动产交易登记机构或房管部门出具的《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书)》。

二手房最新利民政策的出台,让更多刚需职工家庭能享受到公积金贷款的惠民福利,很大程度上缓解其购房及还贷压力。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取消房屋评估报告

经过充分调研,在贷款风险防控的基础上,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取消了二手房纯公积金贷款所要提供的房屋评估报告,今后购房人办理二手房纯公积金贷款将更加便利。

此前,房屋评估报告是进行二手房纯公积金贷款必须具备的一大要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仅要委托房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评估,还得支付评估费用,可谓费时、费钱、费力。

取消房屋评估报告后,在该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申请二手房纯公积金贷款,仅需至房产所在地不动产交易登记机构或房管部门申请查档,并取得查询部门出具的加盖业务印章的《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书)》及二手房贷款其他相关材料,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来源: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福州晚报|编辑:嗡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