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是一个连人类都无法生存的世界,那上帝又能怎么样呢?可不管怎么样,不管有多糟,我们还在这里,还在这里。

普利策获奖小说《路》,被评论家誉为,是「令人心碎」和「情感震撼」的伟大结合,是21世纪文学中最杰出的成就之一。

这部扣人心弦的小说,讲述了因为核战争,整个美国陷入世界末日。

这里所有的动物和植物,全部被大火烧焦,幸存下来的动植物,也发生了变异,无法食用,而幸存下来的人,也发生了扭曲,他们依靠人吃人,才能勉强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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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父子,不幸的生存了下来,说是不幸,是因为:每一天都是谎言,而你快要死了,这是唯一的事实。

他们在废墟里寻找食物,躲避同类的戕害,他们在一个饥饿,绝望,毁灭的世界里,迷茫而疲惫的走下去。

活着比死去痛苦,一走了之的人是幸福的;

人类文明已经毁灭了,路的前方是什么,没有人知道;

每一天每一天,当父子俩在疼痛中醒来,你都会有一种感觉,或许自杀,才是他们的归宿,这是唯一一本小说,你期待主角赶快死去的书,因为生不如死,因为生存太难。

可是,无数个时候,你又会想到,普罗米修斯盗火的意义何在?

也许,那就是人类活下去的意义!

当他在黑夜和寒冷的树林中醒来时,他会伸手去摸睡在他身边的孩子。黑夜笼罩着黑暗,白天比以前更加灰暗。

这是科马克·麦卡锡的小说,《路》的开篇第一句话。

这句话,为整本书的脉络发展,提供了发展下去的情感支撑。

因为对于父亲而言,确保儿子在黑暗中呼吸着,确保儿子还活着,他就必须要活下去,儿子是他生存的目标,生存的意义。

尽管一场灾难之后,整个世界都毁灭了。

除了文明的废墟,死亡的森林,城市的残垣断壁,这里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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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是在世界末日中降生的,那时妻子艰难的生下孩子,夫妻见证了人类文明的毁灭,见证了大屠杀,难民,一切人间悲剧是如何发生。

他们一家东躲西藏,努力生存,也眼见随着食物越来越少,出现了人吃人。

最后,妻子因为无法忍受这一切,选择了自杀。

死前,她曾经说服丈夫,也带着孩子一起离开。

他们迟早会抓到我们,然后杀了我们。他们会强奸我,他们会强奸他,他们会强奸我们,杀死我们,吃掉我们......

我们过去常常谈论死亡,她说。我们再也不会了。为什么?

我不知道。

因为它在这里,没什么好说的了。

妻子死后,丈夫将她的尸体藏起来,以防止最后会被食人者找出来,做完这一切,他带着男孩离开。

他要向南走,因为他相信,如果不立刻前往温暖的地方,冬天来临时,他和儿子将死于寒冷。

在路上,他们最关心的事情是:食物,避寒,躲避其他幸存者。

这条路,走得很艰难,因为这条路上,没有生命,活着的人,总会为了生存,而血祭其他人。

而男人和男孩,为了生存,必须在废弃的商场、杂货店、加油站和家里,寻找他们能找到的任何东西。

过期的罐头食品,变质的可乐,破旧的毯子,任何能帮助他们活下去的东西,在这里都具有普罗米修斯火炬的意义。

有时候,男人也会陷入怀疑,他不知道,这个连上帝也抛弃的世界,他为何苦苦支撑着活下去,他怀疑自己的灵魂,怀疑自己是否真的活着。

后来,为了更好活下去,他试图忘记死去的妻子,忘记一切美好的回忆,因为这会削弱他的力量,让他忍不住软弱。

而小男孩,完全是懵懂的,他没有见过文明世界的样子,从他出生,看到的就是一个趋于毁灭,死亡,肮脏,腐烂,恶心,凋敝的世界。

他不知道文明世界是什么样子。

因为儿子没有见过,自己曾经眼见的美好,让男人坚持要活下去,无论多难,无论多么痛苦,他都要让儿子能够活下去,能够看到,普罗米修斯制造的文明世界。

尽管有时,为了活下去,他必须要摒弃文明人的一些准则。

比如,在路上,他们看到了被闪电击中,烧焦了的人。

男孩说:我们不能帮他吗,爸爸?

男人说:不,我们帮不了他。

他们只能自私的活着,自私自利的,小心翼翼的生存。

可是,当自私,让他们变得越来越像其他人时,父亲想要儿子看到的那个文明世界,又是什么样子的呢?又有什么意义呢?

父亲迷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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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试着想说些什么,但他不能。他以前有过这种感觉,超越了麻木和沉闷的绝望。世界因可解析实体的原始核心而萎缩。事物的名称会随着这些事物慢慢被遗忘。颜色,鸟的名字,吃的东西。最后是人们认为真实的事物的名称,比他想象的还要脆弱,已经损失了多少?

也许,因为文明已经被摧毁了,一切名词,名称,都因为生存危机,而慢慢丧失意义。

所以,小说中,两个主人公,都没有名字。

他们的代名词是:男人,男孩。

在这片覆盖着灰烬,没有生命,弥漫着死亡的土地上,男人和男孩,步履维艰的向南方走去。

一路上,男人和男孩,遇到了无数被烧毁的尸体,被融化的道路,被扭曲的形状,世界变形了,他们该怎么活下去。

他们手里有一把左轮手枪,有两发子弹。

男人告诉男孩,必要时,将手枪对准自己,以免落到食人者手里。

食人者,有多恐怖,小说里有一段,惊心动魄的记录。

当男人和男孩,在寻找食物时,误入一个地方,这里有一个锁着的地窖,男人发现,地窖里锁着的都是活着的人。

他们身上的肉,被一块一块的割掉,而人还活着。因为害怕肉质腐烂,所以食人者,用这种方式,保存自己食物的新鲜。

整部小说,在灰暗的格调中,时刻保持着惊心动魄,胆战心惊的紧张感,因为恐怖无处不在,死神随处伏击。

所以,小说中,这个发生在后世界末日中的世界,没有详细的日期,地点,没有名字。

这种匿名性,让小说充满了神秘性,也充满了普世性。

因为这个故事,可以发生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

因为故事里的男人和男孩,可以是我们任何人。

所以,这种匿名性产生的代入感,会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对匿名的,而又无处不在的危险,充满了恐惧。

小说的开头,男孩告诉男人,他做了一个恐怖的梦。

男人告诉他,做恐怖的梦,是好事情,意味着他活在这个真实的,痛苦的世界。要警惕幸福的梦,虚幻的梦,因为这意味着死亡。

从一开始,很明显,男孩是男人的全部意义。

所以,他将最重要的手枪,委托给男孩保管,是为了发生意外时,男孩可以及时自杀,免除痛苦。

而随着小说的行进,男人的身体状况越来越糟,他开始严重咳嗽,甚至会一次一次吐血。

后来,因为一次意外,他受伤了,他随时随地会死。

他开始越来越多的缅怀温暖的过去,这让我们难免担忧,如果男人死了,男孩应该怎么办?

可是,即使在他们的信心,因无法忍受的天气、饥饿、疾病或恐惧,而即将崩溃,他们也能从彼此身上,活得信任和安慰。

文章很少出现聒噪的语言,但是父子的每次对话,都是严酷世界里的,那一抹希望和温暖。

原来,路存在的意义是,你在乎的那个人,存在着;原来坚持的意义是,你在乎的那个人,坚持着。

男人:没什么,我们没事,睡觉吧。
男孩:我们会没事的,不是吗,爸爸?
男人:是的。
男孩:不会有什么坏事发生在我们身上。
男人:没错。
男孩:因为我们要承担责任。
男人:是的,因为我们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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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人性的残酷做对照,人性的温暖,怎么会如此打动人。

在小说中,父子俩的交流,彼此的爱,就像寒冷世界的微弱烛光,你好害怕它会熄灭,因为它们是如此微弱,但是,世界越黑暗,烛光就微弱,但它的存在,也更加醒目。

经历了一系列风险后,男人和男孩,继续前进。

当他们来到另一所房子时,男人感到脚下有东西,他在地下挖到了一个胶合板门。

男孩吓坏了,他恳求父亲不要打开它,他害怕又遇到一支食人者们。

但是,男人告诉男孩:好人一直在努力,好人不会退缩。所以,他们必须打开门,看看下面有什么。

结果,他们在门板下面,发现了装满供应品和罐头食物的小房间,这是一对夫妻的家,他们已经去世了,但是留下的食物,对于男人和男孩来说,就是一个短暂的天堂。

男人和男孩,在这里度过了短暂的快乐时光,他们共进晚餐,恢复体力,男人甚至给男孩剪了头发,也给自己的手枪里,放上了树枝做成的假子弹。

看小说的时候,我多么希望,他们能够就此停留在这里,不要再出去了,因为外面,又是无法预料的风险。

但很显然,躲在一个看似安全的地方,不是他们活下来的目的,在稍作歇息后,他们将食物装满背包和一辆手推车里,再次上路了。

路上,他们遇到了另一个旅行者,当他看到男孩时,他感到很吃惊,因为他确信,他不可能在一个如此冷酷的世界,看到一个孩子,孩子,已经不再适应,也不再属于这个绝望的世界。

男孩很喜欢这个旅行者,他说服父亲带这个旅行者一起,共进晚餐。

父亲同意了,那天晚上,他们聊了很多,关于旧世界,死亡,上帝,未来,以及,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人的感觉。

第二天离开时,男孩将食物分了一部分给旅行者,虽然父亲不太乐意,还是按照男孩的心意做了。

分别后,男孩很难过,因为他知道,这个他喜欢的旅行者,很快就会死了。

当人过分缅怀过去的美好时,是忍受不了现在的处境的。当人没有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的信仰时,是无法继续活下去的。

而男人和男孩,可以一路支撑到现在,是因为,对于男孩来说,没有过去的美好,只有眼前的,父亲给与的些微,而又动人的美好。

比如,当他们路过城镇时,父亲会向他描述旧世界的样子,会告诉他刻在房子上的文字,是什么意思,以及当他们在树林里发现火车时,父亲向男孩演示,售票员是如何工作的。

当他们来到一片大海时,大海不像父亲描述的那样,充满梦幻的蓝色,反而是死灰一般的冷海,男孩很失望也很难过,但是父亲,却教他如何游泳,漂浮。

于一切绝望中,为所爱之人,制造微薄的热;于一切黑暗中,为所爱之人,带来些微的光;

是父子之间的爱,让这条充满绝望的路,有了坚持走下去的意义。

在小说中,男人记得儿子出生的那个晚上,他是如何自己接生的,从那个时候开始,父子之间,深厚的联结已经建立了。

父亲,是儿子的光,儿子,是父亲的意义。

一位西方评论员曾经评论说:父子之间的爱,是麦卡锡所写的最深刻的关系之一,它的力量帮助这部小说超越了虚无主义的恐惧——尽管有相当多的血腥。

也正是如此,这本书,才会充满着残酷的血腥,以及令人意外的温柔。

粗粝的冷,细腻的热,彼此交缠,让一本末世小说,焕发着强大的,洞穿的力量。

而小说作者,科马克·麦卡锡,在接受奥普拉·温弗瑞的采访时说,这本书的灵感来自2003年,他和他的小儿子去德州的一次旅行。

那时,他想象百年之后,这座城市会怎样,他想象山上的火,烧毁了一切,而他带着儿子,可以做些什么。

小说里,父亲对儿子说:记住了,你收进脑袋的东西,会永远留存在那里,你可要仔细考虑。

儿子问:人不会忘记的吗?

父亲说:会,人会忘了他想留住的,留住他想忘记的。

比如爱,如此沉重,背负着彼此的爱和责任,如此的疲累,艰难,但是,那是刻骨铭心的记忆,永世难忘的情感。

也许,麦卡锡,是想通过一本史无前例的灾难小说,让所有活着的人,都记住:我们永远无法抛弃爱,我们注定背负着十字架前进。

又或者,他也是想要提醒我们:在世界上,我们曾经有过无人拥有的森林。

上帝已死,而我们是他的先知。

上帝是这部小说的中心话题,很多时候,男人一面前行,一面思考有关上帝的话题。

在这条路上,男人看到有人遭受厄运,有人作恶多端,更多的人,努力让自己不挨饿。

这让男人开始思考:真的有上帝吗?上帝若是存在,怎么容忍这样的事情出现。

后来,男人慢慢意识到:人不能生活的地方,上帝也不会更好。

让他发出这种喟叹的原因是,他最终找到了自己的上帝。

这个男人开始确信,他的儿子,就是他的上帝。

因为他坚信,世界存在着,是因为上帝在维系,而自己之所以活着,是因为儿子存在着。儿子就是激发自己力量,和生命意义的全部存在,一定程度上,孩子的生命,本身就是上帝存在的证据。

所以,对于一个父亲而言,上帝维持世界的证据,就是他的儿子还存在,儿子存在着,上帝就不会死。

你可能会觉得这种想法很荒谬,但是,正是父亲这种想法,让他坚定的带着儿子活下去,否则,死亡,才是他最好的解脱和归宿。

在大卫·休谟《人性论》中,他论述了思想和信仰的本质。

休谟认为,从本质上来说,一样东西是否存在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个人是否相信一样东西是否存在,一旦一个人,将某种观念和想法,发展成一种信念,那么,它所相信的东西,就如同一个物体一样,真实存在。

这种哲学思维,可以放在父亲的身上,对于他而言,上帝是否存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儿子一直存在。

在父亲的世界里,他记得美和秩序,记得旧世界的一切文明,但是,这一切,眼前都失去了意义,正是这种旧世界,旧文明的死亡,让孩子的妈妈,选择了自杀。

妈妈自杀前曾说:我们不是幸存者,我们是恐怖电影中的行尸走肉。

她为什么要坚持死亡,因为她所熟知的世界,已经死了,无法以任何方式复活。

父亲难道没有这种感觉吗?

他也有,小说里有一段描述,是他内心世界的真实写照:他在灰色的灯光下走出来,站在那里,他在一瞬间看到了世界的绝对真理。寒冷无情地环绕着没有灵魂的地球。黑暗难以消除。太阳的瞎狗在奔跑,宇宙中是压倒一切的黑色真空。

但是,他的儿子,就生活在这样的世界。

如果,父亲的旧世界,随着世界末日的来临,而毁灭,那么,儿子的诞生,为他展开了新世界的图景。

在斯蒂芬·金的小说《重生》中,也有关于上帝信仰的一段描述,主人公是位牧师,生活幸福,家庭和睦,但是一场意外,他失去了一切,于是,他开始怀疑一切,他质疑到:上帝和保险公司的区别是什么?都是为意外或死后做准备,都是空头支票。

而小说《路》中,麦卡锡也借助一位老人的话,来表达上帝的虚无,这位老人说:人们总是在为明天做准备,明天并没有为他们做好准备,它甚至不知道他们在那里。

这位老人的看法,和《重生》中牧师的看法一致,却和小说《路》中父亲的看法,完全相反。

导致这种差别的原因是,那些不信上帝的人,他们失去了挚爱,那些相信上帝的人,他们还有自己所爱,所需庇护的人。

在这种质疑中,我们明白了上帝是什么。

上帝,即是我们所爱,所信的人,因为他们存在,上帝存在,倘若这样的人没有了,人就会万念俱灰,也不会相信上帝。

所以,即便世界末日来临,只要我们心中所爱还在,上帝就不会死。

在大多数地方,由于没有食物、住所、安全、陪伴或希望,父亲为儿子提供的关爱,变得更加痛苦,也同时更加令人痛惜。

小说《路》,并不去解释为何会有这场灾难,虽然有人认为,这是作家根据911事件,对美国霸权主义的反思,但当你读了这本小说之后,你会发现,作者想要表达的,远比这更抽象。

小说中,充满了各种寓言式的段落,让人陷入深思。

比如,当男人和男孩,遇到一个旅行者时,这个老人说:没有上帝,我们是他的先知。而父亲却指着儿子表示:如果我说,他是上帝呢?

我们是否应该把自己的儿子,当作救世主?

而小说中,关于人类未来,麦卡锡以山溪中的鳟鱼形象,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在它们生活的深谷中,所有的东西都比人类古老,它们发出神秘的嗡嗡声。

这种说法意味着什么,对于作者来说,人类究竟是什么?信仰是什么?

可以说,我们对此一无所知,我们只知道,麦卡锡设想了一个后世界末日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充满着野蛮和血腥,人类文明,不仅随着建筑和商业世界的消亡而死去,还因为地球很快就会被,那些吃掉自己同胞的人所占据。

还有什么比这更恐怖,尤其是当母亲自杀时,作者说:她走了,寒冷是她最后的礼物。

而似乎,母亲的去世,也意味着,她将这个世界,拱手相让给那些,吃人的人,那些野蛮生存的人。

这是否是意味着,人类文明的脆弱,因为和野蛮的人性相比,文明不值一提。

也许,一开始,我们很难明白,为何作者要设置这样一个难以完成的任务,要让一个男人带着孩子,艰难的在世界末日苟延残喘,过着比死更痛苦的生活。

但是,当所有的疑问和未解之谜,放置在一起时,你会发现,即便作者什么也没有解答,但是,他传达了一个核心思想,一个百分百的确定性,那就是:无论他们遭遇了什么,父亲都必须要儿子活着。

儿子为什么一定要活着?

他明明是父亲活下去的一个弱点,因为他天真的无可救药,他在力量上也虚弱无力,不仅无法保护自己,还是父亲的拖累。

因为儿子的弱点,使得他和父亲,都时刻处于危险中。

但奇怪,明明就是这个弱点,让父亲愿意活下去。

这让我陷入一个反思:在一个野蛮世界,文明,就是文明人的弱点,那么,文明人,需要摒弃这些弱点吗?

正如北岛所言: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善良是善良者的墓志铭。

所以,如果想要更好活下去,善良的人,应该摒弃善良,文明的人,应该适应丛林法则,活得野蛮而残忍。

可是,如果,我们人类也好,文明社会也好,真的放弃了这些弱点,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你真的还想要活下去吗?像个蠕虫一样,只为了变成更大的蠕虫?

小说《路》中,父亲说:我的工作是照顾你,上帝指派我做这件事。我会杀了任何碰你的人。你明白吗?

当他身体衰竭,当他不能继续前进,当他渴望躺下的时候,他依然不愿意放弃自己的拖累,自己的弱点。

后来,我们明白了,这种执着,既是对爱的不放弃,也是对人类文明的不放弃。

那些是我们软肋的东西,也是我们的盔甲;

那些我们内心深处的柔软,也是我们生存之意义。

在小说中,父子有一段对话。

儿子:我们不会吃任何人,是吗?
父亲:是的。
儿子:即使我们正在挨饿?
父亲:我们现在就很饿。
儿子:不管怎样,都不会吃人?
父亲:是的。
儿子:因为我们是好人。
父亲:是的。
儿子:我们带着火。
父亲:我们带着火。

普罗米修斯盗来的火,让人类走进文明时代,因为人类带着火,所以,即便文明世界,已经被毁灭了,都要记得坚持,你带着火,你是文明人,你不能吃同类。

据说,写作这本书时,麦卡锡已经73岁了,很多人说,小说里描述的世界,是战火中的阿富汗,是被死亡包围着的中东世界。

在这里,残忍的暴徒,将男人变成牛,女人变成奴隶,孩子变成食物。

这位耄耋老人,想着如果世界末日来临,想着如果身处这样的世界,他带着儿子,该如何生存下去,他将这种绝望展现在每个人眼前,触目惊心,却又带着一位老人的倔强。

这位老人最后坚信:无论如何,经历过文明社会的文明人,都不该奉行人吃人。

放弃信仰,放弃文明,放弃心中所爱,人,还有存在的价值吗?

普罗米修斯盗火的意义,将变得荒谬可笑。

从这种层面上来说,路,指代的是什么,也许不仅仅是希望,未来,还寓意着,人类对文明的一次朝圣。

在我过去所有阅读的小说中,科马克·麦卡锡的《路》,带给我的震撼,最为持久,即便十年过去了,当时阅读时的胆战心惊,忐忑不安,依然记忆犹新。

作为美国硬汉派文学的传承人,科马克·麦卡锡,在我心中,可以媲美海明威。

了解美国当代小说的,都知道美国文学,有两个传统,或者说,两个发展方向。

一个是传统学者派,以霍桑为代表,亨利·詹姆斯,菲茨杰拉德为继承人。他们代表美国上层阶级,充满了美国梦和优雅的上层品味。

而另一个,可以说是自由派,也可以说是哥特式的硬汉派,他们以库伯为代表,福克纳,海明威,包括科马克·麦卡锡,都是这种硬汉派文学的继承人。

这种文学,相比较传统的学者派,具有一定的叛逆性,虚无主义,并且,都是刚阳的,飘忽的,随性的,而又饱受折磨的。

相比较传统的学者派文学,自由派文学,更能反映人性的挣扎,灵魂的独立,同时在语言上,也充满着史诗般的简练,诗歌般的韵味。

就拿小说《路》来说,你很难不爱上这种高度诗意化,同时充满哥特式黑暗的描述。

和霍桑说教式的、圣经式的抑扬顿挫相比较,麦卡锡的小说,充满了画面感,启示录一样的神圣美感,以及朴素的精炼。

在小说的最后,他描述了这样的画面:深山溪谷间,你可看到河鳟在琥珀色流水中栖止,鳍片勾覆的白边顺流水拨出涟纹。它们凑在你手中嗅闻苔藓的气息。亮泽,有力,扭动不停。鱼背上弯折的鳞纹犹如天地变幻的索引,是地图,也是迷津,导向无法复位的事物、无能校正的纷乱。

仿佛是小说,又仿佛,是在解析一个古老的预言。

在这里,溪水中的鳟鱼,在山涧的水流中扑腾,绿色的树木,在繁茂的峡谷里充满了生机,鸟儿在空中成群结队。

在这个世界中,人类与自然,自然和希望之间,还没有完全破裂,一切还有机会,还可以卷土重来。

这个世界,好像不是小说中的世界,又好像是小说中的世界。

这让你有一种感觉,这部伟大的小说,只麦卡锡给出的一个警告,一个冷静的提醒,他提醒我们,正在失去什么。

而这种梦幻般的,象征性的,充满寓言性质的描述,是麦卡锡小说的常见元素。

这种高度节制的,有限的词汇,简洁的语法,精炼的交流,所传递的无限意象,使得麦卡锡的小说,充满了相悖的二元论。

一面野蛮的不可思议,一面温存的不可思议。

在这本小说中,我们一面感受,褐灰色的天空,肮脏下垂的天幕,一面感受隐蔽的营火,搜索枯萎的苹果,寒冷和温热,就这样不断瓦解我们的理智,让我们在一个接一个的场景中,被感染,被说服。

一列完整的火车,河堤上的枯木,被肢解的囚徒,被烤在木架上的婴儿,我们很难想象,简单的故事情节,甚至枯燥老套的故事,是怎么让一个人,全身心投入的,但这就是语言的魅力。

写末世小说的人很多,但因为他们没有这种史诗般的记录能力,细腻抓心的描摹能力,所以注定了,这是一本问鼎诺贝尔文学奖的小说,而其他的,只能是小说而已。

很多人说,《路》所描绘的焦土,常常让人想起,黑色石油烟雾下的伊拉克,真实世界末日的景象。这是有悖常理的,因为小说没有一处,表达这和美国政权的关系,但是你就是有这种感觉,因为霸权,世界的某个角落,正在经历着人吃人的人间炼狱。

但是,我认为,为了真正欣赏《路》,真正感受纯文学的魅力,一个人应该抛开一切历史和地理,在纯文字中,体味超越一切空间和集体事件的猜想,如此,你方能领会更大的指示,体味更深刻的意义。

因为,诚如麦卡锡所告诉我们的:这是一个被鲜血浸透、满目疮痍的世界,但所有优雅和美丽的事物,只要你把它们放在心上,都有一个共同的痛苦起源,他们在悲伤和灰烬中诞生。

作为普通人,我们应该怎么做呢,麦卡锡给过答案,可供每个人参考:世界没有悲剧和喜剧之分。如果你能从悲剧中走出来,那就是喜剧;如果你沉湎于喜剧之中,那它就是悲剧。

文 | 巴黎夜玫瑰

图 |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