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冠疫情)内蒙古将对受疫情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

中新网呼和浩特3月5日电 (记者 张林虎)发放国家助学金、减免学费、延后贷款还款期限……5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获悉,内蒙古采取多项措施落实学生资助工作,做到应助尽助。

据了解,内蒙古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密切关注疫情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生活成本等方面的影响,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提高资助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助学金等相关资助经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顺利渡过疫情难关。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内蒙古要求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实施国家、自治区资助的基础上,要采取减免学费或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全力保障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

另外,内蒙古要求各盟市、旗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对已毕业且处于还款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本付息的,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对受疫情影响特别严重或患新冠肺炎失去还款能力的,要及时启动还款救助机制,为其办理贷款代偿,减轻他们的还款压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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