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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庆雄涉嫌受贿一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0-03-03

日前,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原副主任李庆雄(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庆雄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李庆雄,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庆雄在担任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潮州市市长、广东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广东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公司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个人简历

李庆雄,男,汉族,1960年2月出生,广东汕尾人,大学学历,工程硕士,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8月任海丰县公安局局长

1997年8月任海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

1999年10月任陆丰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2000年2月任陆丰市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2003年2月任陆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4年6月任汕尾市委常委、西藏林芝地委常务副书记、省第四批援藏工作队领队

2007年8月任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11年8月任潮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2年1月任潮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4年6月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正厅级)

2018年6月任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2019年9月被免去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并撤销政协委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