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婷婷

今天最爆炸的新闻,莫过于从明天开始,房贷利率要按照新的方式计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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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以往的其他政策不同,这是一个溯及既往的政策。

今天一早,中行、建行、工行、邮储银行已陆续发布公告,说明只要是参考基准利率4.9%定价的个人住房贷款,包括组合贷中的商贷部分,都要改成“固定利率”或者“LPR+基点”了

吓得我赶紧去翻了翻合同,看看是不是在“只要是”的范围之列

呵,果然也没有逃过要重签合同、重新定锚的命运……

和大家一样,我关心的无非是之前的优惠利率还能不能继续?怎么签更划算?未来利率会涨还是会降等一堆自己钱包有关的问题。

我看了一堆材料,最后觉得建行的这张图做的很清楚,热门的问题基本都涉及到了,这里分享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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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各银行通知的,重签合同时可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式(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利率值固定不变。

对此,我一个金融行业的朋友建议:LPR长期是下降趋势,所以签LPR+基点的方式会比较划算。

我还没开始掰手指算我到底能占多少便宜,他又补充了一句,这只是理论上的建议,实操也可能是另一种可能,比如,银行要签固定利率,那么你…

说的也对,签合同是双方的事。我一方说了也不算。就像当初我签这份合同的时候,我也没能选…

具体的重签事宜我下周会带着合同去银行咨询,有问题的可以在文末留言给我,我帮你到现场咨询~

注:本文问答部分的资料来源于中国建设银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