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近日,甘肃省临洮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红武、韩力新等3名“恶势力”犯罪团伙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被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陈红武犯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6万元;韩力新犯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师东涛犯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来源:定西市委宣传部 | 编辑整理:掌上定西

【版权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