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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员工突然就不来上班了,让用人单位措手不及,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员工辞职是应当履行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员工突然离职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至于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扣发工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非法克扣工资或者拖延支付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也就是说,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已经提供劳动的那个部分所对应的报酬不应被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