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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复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一起来看看主要内容。

一、严格复训标准

1.组织体系健全。成立复训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专班,做到体系完善、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2.规章制度完善。建立完善《疫情防控制度》《日统计报告制度》《复训工作方案》,落实“一校(一点)一案”“一事一案”,形成工作责任清单,实行动态有效管理。

3.工作人员健康。所有工作人员须符合返岗和复工要求,师资配备到位,所有学生也必须符合复学要求。落实“一人一表”“一人一码”,开展防疫知识专业培训。

4.培训场所安全。保证场所安全,严格校门管理,做好卫生消毒,物资准备充分,原则上要每周保证防疫物资一周需求总量。

二、严格复训审核

1.成立审核机构。各地要成立复训工作协调小组,对培训机构复训申请予以审核。

2.明确复训时间。复训时间须在中小学校复学时间一周后进行,不得提前。相关年级复学顺序如有先后,要与学校相关年级复学相一致。

3.规范审核流程。各培训机构在复训前一周,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复训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复训。

4.完善复训档案。各培训机构须提供复训申请表、复训承诺书、复训防控方案、复训师生信息表等。按“最多跑一次”要求予以办理。

三、严格复训后管理

1.落实测温制度。落实师生员工进校体温必测制度,明确测温的时间、地点、人员及责任。同时做好师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上报工作。

2.落实消毒制度。按防疫标准和要求,定期对各类教室、办公室、厕所等场所进行卫生消毒,教育师生养成勤洗手习惯。定期开窗通风,确保环境安全。

3.落实应急处置制度。一旦发现疫情迹象,必须第一时间实施隔离,第一时间送医就诊,第一时间报告上级,同时做好人员登记与动态跟踪,相关接触人员按有关流程进行处置。

4.落实信息报送管理。落实“每日一报”制度,及时汇总相关信息,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5.暂停餐饮供应和规模集聚。原来如有餐饮服务的,一律暂停供应。学生活动一律按教学班进行,禁止规模以上集聚活动。

四、严肃复训纪律

各培训机构要落实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对复训工作中出现的违反规定、不作为、不负责等失职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并将该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直至吊销办学许可。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意见》明确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的复训工作,疫情结束后自动失效;如有上级新指示精神,以上级为准。

《意见》主要内容介绍后,小布提醒三点:

1.出台本《意见》是为了便于培训机构提前做好复训准备、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监管,确保师生安全健康。

2.全市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只有在台州市教育局公布的具体开学时间一周后才能复训。相关年级开学顺序如有先后,必须与学校相关年级开学相一致。

3.台州市教育局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确定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具体开学时间。一经确定,将第一时间通过“台州教育”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各种渠道提前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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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一舟

校对:兴舜剑风

审核:旭敏

来源:台州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