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肺炎,牵动人心。

截至25日,全国已有9省份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甘肃、辽宁、贵州、云南、广西由一级调整为三级,山西、广东、江苏、四川由一级调整为二级。

2月25日0至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406例,新增死亡病例52例(湖北52例),新增疑似病例439例。

2月24日,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主持召开党组会。会议指出,要统筹谋划高校开学工作。原则上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大学生不返校、高校不开学;高校开学后,要严格措施,加大校园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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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据山西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山西省学校开学继续延期,3月15日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日期视疫情防控情况提前一周通知。

四川: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召开的党组(扩大)会议精神,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研判审慎决定开学复课时间,不能保证学校绝对安全,就不能贸然开学复课。要按照疫情防控形势分区分类、大中小幼分校分班、学生分级分散、高低年级错时错峰,综合研判科学精准制定开学复课方案。

合肥:

“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方案要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组织实施开学工作,且在开学前要根据已审核通过的方案进行反复推演。”对于家长和学生关注的开学方案,市教育局表示,未确定开学时间之前不开学、防控条件准备不到位的不开学、开学方案未通过审核的不开学、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不到位的不开学。

此外,确因疫情不能正常返岗工作的教师,不影响其年度考核、工资福利等。因延迟开学耽误的教学内容,将通过调减周末时间、压缩暑期假期等方式保证新学期教学时间不减少。

同时,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一地一策”要求,制定开学工作预案,并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审定;要按照“一校一案”要求,加强对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方案的指导。

广东:

广东省教育厅2月25日印发了线上教育安排的通知。通知要求,全省中小学校3月2日起开展线上教育,学生不返校;大专院校、中职学校3月份开展线上教育,学生不返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不开展线上教育,学生不返校。

学生返校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研判后确定,提前向社会发布。

河北

根据目前我省疫情发展情况,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省教育厅决定,我省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不早于3月1日。

呼和浩特

“学校开学时间:高三、初三3月2日开学;高一、高二、初一、初二3月9日开学;小学4—6年级3月16日开学;幼儿园、小学1—3年级、大学、职校继续延时,直至疫情消除。”经向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核实,该消息为假消息,目前开学时间还没有确定,一旦确定会第一时间通过学校通知,官方媒体也会第一时间发布。

各地和学校可暂按1个月编制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应通过门户网站等途径向学生及家长公布。线上教学对小学一、二年级不作统一硬性要求。严禁幼儿园开展线上教学活动。

上海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为确保学生安全,决定本市各级各类学校2月底前不开学。将密切跟踪疫情发展,及时作出研判。开学时间一经确定,将提前向社会公布,以留出时间方便师生家长作出合理安排。

另外,经市政府同意,市培训市场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已于1月23日发布过通告,各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在2月底前暂缓开展线下服务。

重庆

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我市各级各类学校2月底前不开学,各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在2月底前不得开展线下服务。

江苏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省政府决定,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2月底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届时提前向社会公布。

黑龙江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省幼儿园教职员工和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省政府同意,决定继续延迟全省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园时间。各类幼儿园3月2日前不得开园,开园时间及相关安排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由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陕西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3月2日前一律不开学,省上将视疫情随时研判,具体开学时间及时提早向社会公布。

延迟全省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春季学期开学时间至 3月 1 日以后,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省教育厅未通知前各级各类学校不得提前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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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关于开学时间。省教育厅将按3月1日大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春季学期开学做好准备。其中,幼儿园参照大中小学开学时间可适当延长;高等院校,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与全国高校同步开学,并按照区域实行大学生分期、分批返校入学;省外异地办班,根据当地通知要求开学。

广西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3月1日前不得开学

宁夏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自治区党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为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等),一律不得在3月2日前擅自提前开学,严禁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举办任何聚集性活动,各校外培训机构严禁开展线下服务。我们将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及时作出研判,具体开学时间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部署,提前向社会公布,以便师生家长安排工作学习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