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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

衡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云集监管所接群众反映,黎托农贸市场猪肉摊贩哄抬物价,云集监管所迅速查处了该起哄抬猪肉价格的违法行为。

“肉卖35排骨卖40,谁叫你卖这么高的价格,卖价不能超过进价的15%,你自己说超过多少?”现场,云集监管所驻黎托农贸市场执法人员迅速展开调查,经查猪肉摊贩以28元/斤的价格购进猪肉,以肉35元/斤、排骨40元/斤的价格进行销售,较大幅度超出了市场猪肉销售价。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以及相关规定,该经营户已构成了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云集监管所依法对该经营户所卖猪肉予以扣押,对店铺查封停业整顿,并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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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股股长蒋曦告诉记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疫情期间,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将坚决予以打击,也希望广大经营者,在疫情期间,发挥学雷锋精神,不涨价不囤货,共同抗击疫情。

据介绍,疫情防控期间,云集监管所针对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价格进行专项“拉网式”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截至当日,该监管所先后提醒、约谈经营户15家,查处哄抬物价违法行为3起。

记者:邵俊杰 通讯员:尹朝辉

编辑:赵福中 责编:赵福中 三审:陈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