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中受关注的社保缴纳等问题,国务院作出对社保单位应缴部分实行阶段性减免的重要决议
在2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委会议,会议部署了多项抓好农业生产工作和阶段性的对于企业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中的单位缴费部分予以减免的决议,多措并举用以稳定就业并恢复因为疫情造成的企业的生产的稳定性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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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来势凶猛的新冠疫情,给湖北省以及全国各地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很多企业员工无法返回工作岗位复工,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都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在国务院召开的常务会议中,作出了保障企业稳定和保障就业稳定的几项重要决议。
一)根据决议规定,今年2-6月份,全国对于中小微企业免征社会保险中的社保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单位的应缴部分。对于大型企业的单位应缴部分,2-4月份进行减半征收。对于疫情最重的湖北省,则在2~6月中,对各类型的参保的企业都实行单位应缴费用的减免。实施上述政策,已经充分考虑了社会保险金的结余情况,不会影响养老金各项社会待遇的如期发放。
二)针对大家关注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决议也规定,在6月底以前,各类企业都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对于规定的时间内,企业职工因为疫情的影响不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会进行逾期的处理。三)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及时将受疫情影响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的援助范围,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坊额进行发放。同时支持疫情严重的地区开发临时公益性的岗位。并应用失业保险金,对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决议体现出了国家对于稳定推进市场经济活力,维护中小微企业稳定经营发展的决心。对于企业缴费的减免,必然会极大降低疫情对于企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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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众关心的个人应缴部分,并没进行减免,个人缴费部分还是按照正常的方式去进行缴费。在我国的相关社会保险规定中,由于个人缴费部分都是会纳入到个人的账户中进行记账存储。个人缴费的减免必然对自己个人账户余额的累积会造成一些影响。
同时大家在最熟悉的五险一金中,对于职工的医疗保险(包括妇女生育保险)也没有减免。疫情中间,公共的统筹部分的医疗资金的支出是比较高的。社保医疗的统筹基金对于疫情的防控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也体现出来了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因此社保医疗还是应该按照正常的情况进行征缴。当然在社保医疗中个人缴纳部分,也因为会划拨个人的账户里面,因此对于职工个人来讲,也是没有太大的影响。
当然对于其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单位应该缴纳的保险费减免,必然也会造成统筹资金的减少。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也规定了此类费用的降低,都由财政来进行转移支付的方式来对缺口进行弥补。
对于部分费用的减免和公积金贷款的缓交,有可能会造成社保缴费记录的中断。一些大中城市有着入户或者购房限制的政策。很多人都担心因此受到影响。相关人士对此表示,阶段性的社保的部分费用的减免,是属于一种政府决策的政府行为,因此它不会影响到普通的职工连续社保缴费的一个计算年限。在整个减免期间,各地的政府也会出台相应的政策与之相对接,避免此类阶段性减免缴费对个人的住房或者入户形成的冲击。

国家对于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部分单位应缴保费的减免,体现出来了国家对于市场的稳定和对于企业稳健发展的高度关注。在举国共同对抗疫情的情况下,政府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必将会对市场的经济活力的快速恢复和企业发展起到关键的促进和稳定作用。
文章信息来源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新京报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