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指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校园内发布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教育形式限制性条件。各地要落实好就业创业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能享受。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叶雨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责编:李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