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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清楚,央美设计管理类专业历年录取分数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 就我个人来说,央美设计管理类专业历年录取分数线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 我认为, 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 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

歌德曾经提到过,决定一个人的一生,以及整个命运的,只是一瞬之间。这启发了我, 那么, 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 从这个角度来看, 央美设计管理类专业历年录取分数线,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 所谓央美设计管理类专业历年录取分数线,关键是央美设计管理类专业历年录取分数线需要如何写。

中央美术学院各类考生专业考试合格线:

(一)大陆考生各专业合格分数线
造型艺术:215分(满分300分);
中国画:195分(满分300分);
书法学:165分(满分300分);
实验艺术:209分(满分300分);
建筑学:138分(满分200分);
艺术设计:158分(满分200分);
城市艺术设计:144分(满分200分);
美术学:80分(满分100分);
艺术学理论:95分(满分120分)。
(二)港澳台各专业合格分数线
造型艺术:230分(满分300分);
中国画:210分(满分300分);
书法学:150分(满分300分);
实验艺术:231分(满分300分);
建筑学:160分(满分200分);
艺术设计:180分(满分200分);
城市艺术设计:153分(满分200分);
美术学:70分(满分100分)。
(三)香港文化课免试生各专业合格分数线
造型艺术:212分(满分300分);
实验艺术:227分(满分300分);
城市艺术设计:151分(满分200分);
艺术学理论:103分(满分120分)。
(四)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专业合格分数线
造型艺术: 222分(满分300分)。
录取原则:
(一)中央美术学院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所有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录取。(考生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100),相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二、录取办法:
(一)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合格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分数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各专业录取名次由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名次由前到后自然排序产生。按专业排名各专业最后名次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以文化课相对成绩排队录取;
(二)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成绩合格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专业名次排队录取。建筑学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三、录取控制线划定办法:
(一)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城市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75分;
(二)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80分;
(三)美术学、艺术学理论、建筑学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由专业合格考生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产生,最低不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录取分数线分省情况说明:
(一)对于艺术类高考满分与普通类高考满分分值不一样的省份,一本参考线折算办法:一本参考线=普通类一本线×艺术类高考满分÷普通类高考满分;
(二)合并高考批次的省份计算相对成绩折算时一本参考线使用自主招生批次控制线/本科A段线/本科第一段线;
(三)艺术类考生不分文理的省份,一本参考线使用普通类文科一本线;
(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选测科目不限;
(五)录取江苏省考生时,我校对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调整为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全部合格。
(六)海南省计算相对成绩折算时使用标准分;
(七)若有省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相对成绩将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办法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考区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考生报考要求
为了支援新疆地区少数民族美术人才培养,2019年我校造型艺术专业继续面向新疆本区内少数民族考生招收1名本科生(高考报名及志愿填报等参照新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学生录取后按照进入我校相关专业学习,学生毕业后一律回新疆工作。
★华侨港澳台考生
华侨港澳台考生须满足《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以下简称全国联招)规定的报名资格及身份资格,按规定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报名办法及考试安排与内地考生相同。招生计划10人。合格考生根据全国联招文化课成绩排队,按平行志愿确定最终录取专业。全国联招文化课成绩相对成绩不低于75分(相对成绩计算办法与大陆考生相同)。
我校自2019年起免试(文化课)招收香港学生,招生计划5人。考生须满足《2019年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办法》规定,并参加我校专业考试,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考试安排与内地考生相同,专业考试合格且香港中学中学文凭考试成绩不低于“2,2,2,2”方可录取。

中央美术学院2015美术史论录取分数线

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
1、北京市录取15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7.582分;
2、其他省录取65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8.431分。

参考性补充:

央美的美术史论分数线每年都差不多在550左右

中央美术学院2015年美术各专业分数线

艺术设计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63名。并列16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601分。

3、理科专业名次录至303名。并列30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39分。

美术学专业:

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

1、北京市录取15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7.582分;

2、其他省录取65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8.431分。

影像设计专业

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2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5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31名,并列231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34分。

②实验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63名,并列63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2分。

③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5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专业名次录至364名。并列36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2分。

④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专业名次录至18名。并列18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13分。

中央美术学院2016美术各专业分数线

艺术设计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74名。并列17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38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256名。并列256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53分。

美术史论专业:

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

1、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1.544分。

2、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0.119分。

艺术学理论专业:

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

1、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3.945分。

2、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7.921分。

城市艺术设计(顺义校区):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

2、专业名词录至564名。并列56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08分。

港、澳、台、华侨:

1、造型艺术: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380分,专业排名录至第9名;

2、艺术设计: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380分,专业排名录至第11名;

3、城市艺术设计: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380分,专业排名录至第9名;

▲注:1、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时,相对成绩折算办法: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 ÷考生所在省市本科(非艺术类 文/ 理)一批线 ×100

2、按专业课成绩排名录取时,文化课成绩折算:

①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成绩总分满分为750分,语文、英语单科满分为150分时不需要折算;

②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成绩总分满分不是750分,语文、英语单科满分不是150分时,文化课成绩需折算后使用。

例如:某省艺术类考生成绩总分满分为500分,其考生本人高考成绩总分为350分。折算后成绩为:350÷500 ×750 =525分

中央美术学院2016内地考生各专业总分合格线:

造型艺术:总分279分 (满分400分)

艺术设计:总分153分 (满分200分)

美术史论:总分69分(满分100分)

艺术学理论:总分77分(满分120分)

中央美术学院2016港澳台考生各专业合格线:

造型艺术:总分255分 (满分400分)

艺术设计:总分150分 (满分200分)

城市艺术设计:总分150分(满分200分)

中央美术学院2017年美术各专业分数线

一、造型艺术:

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144名。

二、艺术设计:

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80分,名次录取至第185名,并列185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2.331分。

三、美术学:

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

1.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6.577分;

2.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8.510分(其中山东省录取至100.189分)。

四、艺术学理论:

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

1.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0.360分;

2.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0.745分。

五、实验艺术:

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43名。

六、城市艺术设计:

1.设计学类(城市艺术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288名,并列288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1.165分;

2.造型艺术兼报设计学类(城市艺术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253名;

3.设计学类(家居产品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418名,并列418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9.729分。

七、新疆协作计划:

造型艺术: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1名。

八、港、澳、台、华侨:

1.造型艺术: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8名;

2.实验艺术: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1名;

3.艺术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80分,名次录取至第9名;

4.城市艺术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5名。

文化课相对成绩折算办法:

①设有本科一批线省市的考生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 ×100(全国文化统一考试不考“综合”科目省市的考生,其文化课相对成绩折算使用本省市的文科一批线);

②已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市的考生相对成绩,将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办法进行折算,具体使用参考线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考区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文化课成绩分数线划定原则:

①凡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文理统一划线录取。文化课划线标准为: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须达到80分,其他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须达到75分。

②凡依据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文化课总分分数线不低于本科二批线。具体文化分数线在录取时由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考生成绩情况择优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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