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头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99号)。发行人已于2020年1月23日刊登招股意向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上交所《关于调整2020年春节休市相关安排的公告》等相关通知,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向投资者提示发行时间安排。本次发行的发行时间安排如下:

由于工作日发生变化,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时间要求做出相应调整,由2020年1月31日调整为2020年1月22日。对于配售对象为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等产品的,应提供截至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工作日即2020年1月22日的产品总资产证明文件;对于配售对象为自营投资账户的,应提供公司出具的截至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工作日即2020年1月22日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上述证明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并参照《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提交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内如实填写截至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工作日(2020年1月22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中载明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持一致。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询价、申购及缴款等事项的时间,及时查阅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发行人: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