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北京2月1日讯(记者 姜雪颖)2月1日,国家卫健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产科主任,国家产科质控中心副主任赵扬玉表示,从目前的数据来看,还没有足够的数据来证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没有母胎传播的风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赵扬玉表示,假如孕妇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生会综合病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孕周、疾病严重程度,必要时我们需要和产科在内的医生,包括传染病的医生,重症ICU的医生,包括新生儿科的医生共同讨论,到底是继续妊娠还是终止妊娠。最主要的考虑的点是在孕妇,要保证孕妇的安全为前提,这是最重要的。

“在救治时,是以孕产妇的生命作为首位的,首先要考虑孕产妇的救治,这是最重要的。”赵扬玉说,在这个前提下考虑到用药对胎儿影响的问题,目前大多数抗病毒药物在妊娠期用药是相对安全的,但是由于妊娠期用药相对比较复杂,而且有时候在治疗过程中不是一种药,可能联合很多药在一起应用,所以药物之间的不良反应还是需要关注。针对这样一个问题,在治疗过程中,我们对于妊娠妇女确诊这样的疾病治疗,一定要严格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请大家不要盲目的采用其他的方式治疗。

赵扬玉提醒,只要妊娠早期的发热,持续的高热,或者是持续时间比较长的高热,病毒对早孕期的胚胎组织还是有一定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