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有多名网友反映,山东省、济南市两级疫情公示信息中区县统计数据互相矛盾。
在山东省卫健委公示的新型肺炎疫情情况中,截至1月27日24时,济南市共有10例,其中历城区2例、市中区7例、天桥区1例。
而在济南市卫健委公示的信息中,截至1月27日24时,截至2020年1月27日12时,济南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7例,其中3例居住地为槐荫区。
网友对比上述信息后发现,济南市卫健委提到的3例居住地为槐荫区,而这3例并未出现在山东省卫健委的公示信息中。
1月28日,济南市相关部门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解释称,济南市病例划分区县的标准是居住地,而山东省卫健委是按报告病例就诊医疗机构所在地划分区县,所以两级统计数据有所差别。
事实上,山东省卫健委也在公示信息最后注明了“按报告病例就诊医疗机构所在地划分区县”。